White bear wrote:
我很好奇,防災中心內擺放 KTV 的影音器材有違法嗎? 那就把該空間名稱改回防災中心,然後在裡面唱 KTV 這樣有犯法嗎? 還是有規定防災中心平常不得開放給住戶唱 KTV?(恕刪)


那不重要了啊
建商已經拆完了
就算你現在證明他可以
那又如何?
建商會在出錢在重新改建一次嗎?


其實我猜啦..問題在隔音裝潢..
你能證明那些東西符合兩小時的防火時效牆壁嗎??
還有一點..
唱歌的人很HI..
旦聽歌的人往往很幹...
不是所有住戶都能接受其他住戶天天去那沒天沒夜的唱歌的
特別是靠近KTV室的住戶
如果按照說明第一條所說的,當初把防災中心改建成KTV,是你們全體住戶在買賣契約中就同意由建商全權去做的,難道你現在要說蓋這個違建KTV都跟住戶無關,被拆全都是建商的責任?
seatree wrote:
如果按照說明第一條...(恕刪)


正解 如果不馬上拆除

建商擺爛 很明顯你這個社區 爾後要運作會很困難

管委會 沒有區權人敢接手 公設 沒人敢畫押點交

因為都會被 主管機關 用放大鏡 檢視 審查

爾後每年 還要 消防檢查 更是消防局的重點項目!!

建商 爾後配合的消防廠商 住戶 管委會 都是日後很大的課題

不拆 很多問題都會卡住~~~

社區就沒品質 房價 就跌 沒人會買 因為沒管理~~

最後 住戶不願繳管理費 物業公司請不到款 退出社區

樣樣惡性循環 苦的還是你們區權人和住戶!!

我會覺得建商很不錯 有魄力處理事情 不會讓自己蓋的社區 擺爛~~
tsai5059999 wrote:
建商蓋房子 是建築...(恕刪)

我的意思是,沒有變更用途,還是防災中心啊, 還是有規定住戶不准在防災中心裡唱歌開趴? KTV 需要變更甚麼線路? 插座就在那裡,防災中心有投影機和喇叭螢幕等很正常吧,不然怎麼看簡報開會? 圖? 又沒變更格局,圖當然沒變啊。再說公設裡要放甚麼東西都一定要事先申請核准嗎? 那我大廳之後想多擺一套沙發,放一台電視,是不是也要申請主管機關核准?
White bear wrote:
我的意思是,沒有變...(恕刪)


關鍵就是有住戶檢舉阿~~

主管機關 是死的 白紙黑字 圖 都說得很清楚 法就是法 訂得很清楚 主管機關 依法行政而已!!

私底下社區要有生活娛樂要有KTV 有什麼設備 要怎麼擺

只要你日後送審核准 沒有妨礙逃生擋住逃生設備或者擺個擴大機在消防栓前 那就合規定 也不用怕任何人檢舉

或者你們社區住戶區權人沒意見 只要沒人檢舉 私底下要怎麼擺設

主管機關也不會來@@

這是兩回事~~

另外如果不送審核准社區 日後每年也是有消防安檢 如果樓高11層樓或超過當地縣市政府規定 每幾年也是要安檢一次

那都是要花錢 你們要每次安檢 再去移那些設備 符合規定 然後檢查完再恢復你們想要的樣子 這樣不會很累嗎?

不用花錢嗎? 更可能只要有住戶檢舉 主管機關因有人舉報臨時來 你就是要恢復原狀!!

這樣管委會或區權人會同意嗎?
黑羽斷翼 wrote:
其實我猜啦..問題在隔音裝潢..
你能證明那些東西符合兩小時的防火時效牆壁嗎??...(恕刪)

叫建商用有認證符合防火時效的材料裝潢回去
問題應該就出在擅自變更防火門,如果把防火門裝回去,KTV 設備放防災中心不犯法吧?
White bear wrote:
叫建商用有認證符合...(恕刪)


其實這點很矛盾
用隔音材料去作裝潢..裝潢的太過
最後可能會背上一個變更設計的名字
問題是隨便釘一下..隔音跟沒隔一樣有什麼用?
畢竟權狀拿出來..那些東西都不存在(我指的不是什麼投易影機或音響..是牆面的裝潢)

而且為什麼住戶會去檢舉??
真的..當住戶沒日沒夜的去那唱歌很HI時..
住在那旁邊的住戶往往只會很幹..
這很現實..
就算原PO在找住戶開會
也不一定能取得共視
畢竟會去唱歌的住戶多嗎?
本身就是一個未知數
如果開完會..大多的住戶都不想要KTV室呢?
我寧願不要ktv室

要唱歌自己去錢櫃唱

住宅區內設ktv是吵死自己人

黑羽斷翼 wrote:
KTV並沒有消失只...(恕刪)


為什麼不能告???
不懂為什麼自己社區的住戶要自己去檢舉~
檢舉完了也拆除了,還要吵著建商賠償?

winnie li wrote:
入住半年的時候,收...(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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