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風浮雲 wrote:一開始不就告訴你,...(恕刪) 時代不同了兇宅會影響見價。。反而會比較好拍我舊家那剛拍了間1000多萬的兇宅。。有警察局記錄的兇宅前前屋主吊肉粽大家搶啊。。因為低於市價太多這才是這現實啊這時代人都快活不下去了誰還管你兇不兇宅
卓阿金 wrote:的確不是什麼超棒的...(恕刪) 所以我才說你不用擔心阿,沒這麼快啦你就不用太擔心了這年頭一堆人被法拍都沒事了,日常而已要擔心的是銀行,一堆這種屋子,錢還拿不回來,裡面的人住爽爽這也是為什越來越多人索性乾脆不還,反正也不擔心房子真的賣掉
卓阿金 wrote:法院裁定准許拍賣了 債權人要聲請強制執行,要先取得執行名義裁定准予拍賣(應該是指裁拍),這個現在各地院司事官做法不同,有些會有確定證明,有些沒有,所以差距可能會到一個月。有上述執行名義後,還要債權人向法院聲請拍賣,法院才會排期日到現場查封(大約一個月)。查封完之後詢價等到第一次拍賣期日,大約二個月左右。在拍定點交前都可以住。一般你接到拍定通知後,大約就要準備搬家了。至於有網友教用租約或其它方式阻擾拍定或點交,是可行,但房價拍的愈差,剩餘不足額就愈多。對有報薪資所得的,真的有利?就很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