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弟說的借名登記是說如果後續的貸款他都能提出是他付錢的證明
反之 頭款中的200跟你的40 你無法證明都由你支付 那麼在法律上你弟有較多實質支付行為 那就"可能"判他贏
建議你把你自己付的錢跟父母付的錢 還有你弟付的錢都寫清楚 這樣產權比較容易釐清
在順便問一句 如果你是你弟 付了120萬貸款 哥哥只付了40萬卻整碗端走 你會放棄嗎?
網友們都不是神 不會知道你父母怎麼想的
一般狀態下當然就是出頭款兩百剩下你自己搞定 那房子是你的就沒爭議
後面叫弟弟出大部分的貸款 然後房子還是你的 ? 這邏輯很難理解
像你文中說的貸款你也有付 我猜測應該很少
因為你寫你跟你父母付頭款的時候也說是共同支付 但是實際上200跟40比例其實很懸殊
所以貸款到底繳完了沒 還是你弟繳了多少都沒說
martoticom wrote:
叫我把我那一半的產權過戶給他
enzo69356 wrote:
親兄弟明算帳你繳了40...(恕刪)
發現一堆人只看標題 沒看清楚文章內容 以為是均分
也可能是樓主詞不達意
弟弟是要求樓主把"自己的一半"也都給他 等於是全要

打算省略了樓主支出40萬跟父母的部分 才來求救
父母出頭期款200萬 打算給子女2人各半
登記應該也是各半
樓主出了40萬
弟弟之後貸款要出120萬
弟弟認為自己支出3/4 打算全要頂多補40萬
卻沒想到父母贈與部分應該平分
也就是父母部分若算贈與 分攤下來
樓主部分140萬 弟弟部分220萬
實際支出部分接近2:3 細項約38.8%:61.2%
建議樓主給弟弟把140萬給你 產權全部給他
反正樓主無實際居住 以後用到機會低 反而糾紛機率高
或是打折 請對方補足100萬給你(40萬當贊助?)
這還是房價沒翻漲的情況 且顧慮親情的作法
否則還是賣掉 依照現值 採比例分配對樓主比較有利
p.s建議父母還健在時趕快處理 否則以後很麻煩滴
個人積分:1042分
文章編號:69494212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