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cymy wrote:韓總說要開放陸資買...(恕刪) 原文完全誤解了自有住宅率的意義了,所以整篇文章都沒價值。假如你有2個兄弟姐妹,和父母住在同一個住宅內,那麼你們全家6個人都算是自有住宅率中的分子。只要你住的房子是"家庭成員"所擁有,你就算有自有住宅。真的有意義的算法應該是每個成年自然人擁有房屋的比率,但是我看政府不敢讓大家知道。
你根本一知半解,我看你是看太多中么、TVBullshit、央視,87被帶風向了吧當年陳水扁只是假開放,設下極嚴苛的條款,包括不能貸款,僅限自然人、1次不能來超過10天,一年累即不能超過1個月。是2009年"馬英九"大幅鬆綁,把不能貸款改成可貸5成,把僅限自然人改成企業也可以,把1個月限制放寬為4個月。是誰真的放中資進來炒房,我想很清楚了。LU660104 wrote:Google 查一查2002年 民進黨 陳水扁 時代即開放 (中資買房)了.樓主您的研究, 好像已經非常過時了這樣成績會不及格喔!也有可能是看太多報導偏差的 三,民,自, 新聞媒體. 87被帶風向了
無名人物~~ wrote:開放不代表可以買條...(恕刪) 用來炒房的,可以股東的身份買吧 集資 來買, 像 帥過頭一樣 合資買。所 以 開放不開放 沒差吧。要炒還是可以炒的。有全球炒房的陸資,會想辨法突破的。就像就算要和台灣人 或 建商合資一樣~~中共會派人買房,監視台積電的。
linvail wrote:你根本一知半解,我看你是看太多中么、TVBullshit、央視,87被帶風向了吧當年陳水扁只是假開放,設下極嚴苛的條款,包括不能貸款,僅限自然人、1次不能來超過10天,一年累即不能超過1個月。...(恕刪) 可以買賣就是開放,用假開放的說法只是自我安慰。對於專業炒房客而言,扁政府設的條件並不算嚴苛。1.陸資全世界流竄,口袋深的買房根本不需要貸款。2.想炒房只要能登記即可,自然人、法人都只是登記名義人。3.投資客購買房地產為了套利,不是拿來自住的。除非是要坐移民監,但台灣並沒有開放陸客投資移民。
我突然相到一句話。信耶穌 可以 得鑽石。到網路上找像 這一類 買p2p 合資買房 教學的。都大概是說 我有xxx,你有? 我信了 ,你呢?得鑽石,得seafoodP2P網路借貸平臺(P2P network lending platform) 的強化版,要在房產上演了?信用卡風爆*10 的威力版。這已是不同等級了信耶穌得鑽石?女牧師郭美江:已撿50幾顆 | ETtoday生活 | ET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