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房地產繼承問題,有請知道的人或專家解說

我們不是貪婪,而是這種法律規定,讓一個幾乎是陌生人要來分享我們付出幾十年的房子,讓人無法接受,我也不會賣掉這個房子,所以政府課徵這些稅,對我完全是多餘的
爸爸意識不清
這點就是沒辦法進行任何買賣和贈與
光去戶政領印鑑證明就會有問題了
因為去領的時候要本人
然後還會詢問
所以依照我的常識
應該是只能等繼承

即便可以代領印鑑證明
我覺得以後你哥哥也可以用意識不清去打官司
rfasphtml wrote:
我們不是貪婪,而是這種法律規定,讓一個幾乎是陌生人要來分享我們付出幾十年的房子,讓人無法接受,我也不會賣掉這個房子,所以政府課徵這些稅,對我完全是多餘的...(恕刪)

對你來說是陌生人(還是有血緣關係),對你爸爸來說是親子關係,而房子是你爸爸的。
從另一個角度說,那個陌生人,少了50年的父愛,你爸爸也對他有所虧欠,不是嗎?
法律就是這樣,唯一能解的,你爸現在還在世且需要人和金錢上的照顧。
去跟同父異母的哥哥商量分擔人力和費用,若他拒絕,可以要求他簽同意拋棄繼承。
若他不願意拋棄繼承,可以書信連絡或錄音(保全證劇),可以打未盡扶養責任,剝奪其繼承權。見這個說明:
未盡扶養義務而喪失繼承權
在以往判例,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務屬重大虐待,可判喪失繼承權。現行政院也擬修法直接明列未盡扶養務喪失繼承。
另外你也可就父親自生病以來,所耗費的人力和費用(有收劇、證明者儘量留下來),遺產可先扣除花費。(還是要打官司)
真的都行不通,你又想留下房子,可以跟同父異母哥哥討論,給他錢請他拋棄繼承。

除了這三種正規方法外,其它都不用想了。
50年前....
你應該沒注意到
現在贈與可能會有上百萬的土地增值稅要繳
遺產就沒土增稅這問題....
sunyearhuang wrote:
是所有繼承人的戶籍謄...(恕刪)


國稅局不是徵信社,要如何知道被繼承人有哪些繼承人,就是看被繼承人的全戶謄本
如果全戶謄本沒載名
基本上就不算法定繼承人了
很多非婚生子女就是因為沒載入,才有後續的繼承官司

報稅時需要各繼承人的戶籍謄本等等,那是後面的附件
謝謝!
我從小到大四十多年從未見過這個哥哥,他也從未盡過扶養義務,除了父親外,家人都不認識他,父親也甚少提到他,也無往來,所以若他想打繼承官司,我們兄弟姐妹都可以證明。另外是他的名字從未出現在我們家的戶口名簿上。所以現在我是否乾脆就不管,等父親真的過世後,若遇到再處理(說不定也不會遇到)?還是先過戶,繳稅委託書委任書,其實那些難度都不高。哪一個方案比較好?謝謝!
jimmy1234530 wrote:
國稅局不是徵信社,要如何知道被繼承人有哪些繼承人

政府戶籍資料都己經電腦化,辦理繼承就是上網查或窗口申請書面資料。
繼承人戶籍謄本申請
裡面有的,你把他漏了就是偽造文書。資料都可從政府查詢得到,政府怎不知有那些繼承人?
(說難聽一點,政府比你更清楚有那些繼承人)
只是是否主動舉報而己。偽造文書屬公訴罪,政府可以主動公訴,利害關係人也可以提告。

jimmy1234530 wrote:就是看被繼承人的全戶謄本
如果全戶謄本沒載名
基本上就不算法定繼承人了

所以兄弟姊妹跟父母分戶後就失去繼承人身份?(你不覺得那裡怪怪的)
遺產方向就是會被分,寧願繳贈與稅趕快處理。老房子可以用舊制沒有房地合一不用土增稅
不過都意識不清了,合法的方式都來不及了。就安心等結果吧。或著等你爹意識清楚的幾分鐘完成法定程序
samdoll wrote:
或著等你爹意識清楚的幾分鐘完成法定程序...(恕刪)

那要醫生證明,至少也要一段時日。
贈予、買賣也要保證撐兩年才過逝,不然還是無效。
立遺囑,還是有特留份的問題。
要合法,除了23樓幾個方法,沒別的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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