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坪左右的地,地主戶可以分得100坪左右(由1樓往上),3個機械車位/機車位,商三。
依您的建商所提供的條件,如果換算成我見的case應該也只有將近70坪左右,所以跟你談的建商到底隱瞞多少合建利益事實,我並不知道,或許你應該多多參考其他合建案例,看其他人是如何分配比例。
在興建期乙方建商都會補助3年的租屋及搬家的費用,尚有其他對甲方有利的權益都沒提出來,看來您的建商還有很多都沒告訴你!

其實建商會透過各種獎勵機會獲得容積率,這些都是一般不懂建築法規的人所不知的,而這些多出來的面積都是建商拿去賣,且多半不會告訴地主這塊地最終能建得的總地坪是幾坪,因此記得簽合約時,談分配比例要以送審的建築執照面積為基數來討論你應該分得多少,而不是現有土地面積多少來分多少,那將會差很多。
要地主不貪心也要看建商的良心,當然也有些地主的確看不清自己房子的價值就獅子大開口,但我可以告訴您,10個建商9個壞,還有1個快倒閉,所以該是你的權益還是要爭取,否則只是空留恨。
合建還有許多問題要注意,例如建材他們總是說同級商品....何謂同級建材,以馬桶來說就有幾千種,沒說清楚沒寫下來以後都是糾紛,不可不慎!

如果可以合約一定要寫的清清楚楚到房子每分厘,從交土地到點移交,每一個細節都不要漏,包括監工的權利!
最後,如果有懂建築的朋友請他幫你注意一下合約內容。
如果你不欠錢及房子,建議就如其他大大所說的留下透天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