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rrybog wrote:都列入舉凡計入容積或(恕刪) 所以這樣說來,若是車道被計入兩次,那建築物被計入權狀的面積,不是就超過100%,如果是這樣的計算,如何通過審核?難道權狀坪數建商可以自己編造?
房市背哥 wrote:所以這樣說來,若是車...(恕刪) 因為地政單位在作登錄的時候會依照建商提供(或是代書)提供的面積去做登錄,建商一定會有自己的代書,後來再買賣的時候,後面的代書也就跟著登錄而已。我不能再說啦
永遠只是永遠 wrote:早期的建築物基本上公(恕刪) 感謝詳細解說!請教一個問題,對於買屋者,同時有107年後與107前的房子考慮,地下室登記&雨遮登記不同,這樣要如何比較兩間房子?有無簡單一點算法?
terrybog wrote:因為地政單位在作登錄(恕刪) 這樣的話,還真的不能實施實坪制!實坪制不僅能夠讓消費者看得很清楚,無法再魚目混珠,還有一點,若是消費者要求買賣時,虛坪制轉換成實坪制,那多灌的都會現形,到時候可是動搖國本啊!不過,可能也沒差吧!政府遇到這種事,就說是歷史共業就可以!
房市背哥 wrote:請教一個問題,對於買屋者,同時有107年後與107前的房子考慮,地下室登記&雨遮登記不同,這樣要如何比較兩間房子?有無簡單一點算法? 其實最關鍵的在於車道面積怎麼算其實車道、車位坪數也有玄機現在有部分建商把車位權狀面積做小車位持分灌到公設去,讓社區全體居民負擔拉高公設比跟銷售坪數,若發現車位權狀面積小於8坪就要多留心等於一個車位的部分坪數車位賣你一次,灌水到公設再賣一次然而,有些小基地建案因戶數少,公設比太高建商會將車道持分灌到車位裡,降低公設比讓賣相好,但此舉也會降低建商總銷售坪數平面停車位為8到15坪,機械則為5到8坪若登記的車位坪數過小,很可能是車道被灌入到公設中被扒了兩層皮。公設比多少才合理?在汽機車停車位不算進總面積的情況下「(大公+小公)÷(主建築物面積+陽台+雨遮)X100%=合理公設比」7樓以下的建築物公設比應小於15%7~12樓應小於20%,12樓以上應小於25%,才算是合理……………大樓案件買得貴不貴、划不划算首先就牽涉到大樓「公設比大小」也就是買到的實坪比較多還是虛坪比較多?【公共設施】通常又可細分為大公與小公:1.大公:指全社區都會使用到的空間,包括大廳、中庭、管理室、運動遊樂SPA設施、樓梯間避難室、水電設備機房等,由全社區的所有權人共同持分2.小公:僅供社區某部分特定人使用的空間包括社區內各棟獨立建築分別共用的通道、電梯間走道等,由同一棟住戶持分,這個部份就之稱為小公但由於各樓層房型和設計不同,同樓層間住戶的小公比例也可能不盡相同目前不動產市場上大樓社區建物的公設比範圍經過統計大致如下;至於划不划算喜不喜歡就端看每個人想法:1. 舊式無電梯公寓、透天式產品:0-15%2. 電梯華廈(7-12樓):15-25%3. 電梯大樓(12樓以上):25-35%4. 商務辦公大樓:30-40%5. 附設有多元休閒設施的電梯大樓(豪宅):35%以上
又有人去政府公版提出"房價改實坪制計價,公設坪數可登記但不計價"了,大家加油https://join.gov.tw/idea/detail/271e06b2-a3e5-440d-8a3e-18d76e361690
永遠只是永遠 wrote:其實最關鍵的在於車道(恕刪) 這篇文章沉好久了, 一直忘記感謝永遠大的詳細解說,對於釐清一些事情有很大幫助!我終於了解為何反對實坪制的人,為何一直強調實坪虛坪轉換只是數學問題,其實嚴格來說這是一個邏輯問題,因為恆等式不成立。有人說建商被戳到痛處的法律,才是應該成立通過的。所以越不是數學問題,越要強調是單純數學轉換問題,以免被發現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