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晨勃道尼 wrote:房貸分期的錢我建議全都拿去租房, 長期租房的人才知道租房的壞處,尤其是已搬過幾處租處,他們很多人決定只要自備款足夠,收入穩定後,就要購屋,不再看房東臉色與對租住處的限制(如不能在牆上鑽孔裝吊架、衣架),不做無根浮萍。簡單道理你也不知道,房子租一百年房子仍是房東的,房屋貸款只要盡力繳完,那房子與土地都是你的,當然購屋要量力而為。
lichujen wrote:當你手上的錢沒辦法很快積累財富,也就是錢滾錢的話自住客要做的是保留和積累這份財富,在適當的時候把它花出去花到那裏去?買車出國吃大餐,到老再去睡公園? 這時機點買勞應該比買車有搞頭.
newfisher wrote:那些投資客和房仲總會...(恕刪) 不動產是抗通膨的方法之一但是不是唯一預期通膨來臨,應該要做好的避險動作就是減少現金的水位,如果可以的話,增加債務因為當通膨來臨時現金是最不值錢的,也因此債務會相對縮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