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ffj741 wrote:
男方跟女方 是已經要結婚了,婚前一起出資 共同買一間房
當初男方的貸款條件應該比較好,所以貸了男方的名子(但貸款是女方也會定期付一半給男方一起支付)
雙方都是在上市櫃公司上班
其實會問這個的目的是 男方有一些家裡的問題(跟女方無關),可能會review男方本人的資產,名下不動產之類的
所以想要脫產,把房子名子過給女方這樣
這一定是真愛
傻了才會把房子過過去
沒有真愛誰會沒事找事作
說真的..這和你脫不脫產沒關係
而是你在這時間點過戶自找麻煩
結婚前是一回事
結婚後是一回事
二者是不同的情況和問題
真的
你這時過戶
錢太多的選擇
不過說在多你也不見的聽
去吧
見證愛情的時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