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室內一坪換一坪好難

老實講 科p任內都市更新已經很快了 容積率又不是他一開始訂 以前也都這樣

丁守中選舉時候也說一坪換一坪 問題是馬郝時代都沒做了 為何丁就可以做

一定有難度阿 建商都不願意參與 怎麼都市更新 一坪換兩坪好了~~對大家最爽

柯起碼加速很多 一值督促都更 放寬同意的條件 不然 頂樓釘子戶 跟你說頂加坪數他也要算

一樓跟你說 我以前車子都門口 以後這個坪數要算進來

永遠吵沒完 只有放給他爛掉才有可能 哭著求都更
JINDERLANDOFFICE
一坪換一坪這是騙人的,不足的容積不會天上掉下來,要建商賠錢硬吞不可能,除非政府補助。
maybe13
這也能補助的話就太沒天理了。
看到文林院鬧成這樣,哪位市長會積極都更
此樓正解
本魯案例是板橋區民有街某巷
1樓路霸鄰長要1坪換1坪,住家變店面,門口路霸佔的假車位還要換2個平坡車位
都更,慢慢等吧

黑羽斷翼 wrote:
我家談過..旦失敗.(恕刪)
免責聲明: 以上言論為玩笑話,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亦不代表本人真實意圖,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都更 最糾結的是 擁有店面的人
我們這 剛好一家老機車店 就不都更
大樓完工後 他機車店生意更好

多年多年 老闆年紀大 小孩沒接手
再多年後 老闆過世了 店面賣掉了
littleb7140
我以為你這個是森業永春
2330di wrote:
看柯文哲任內似乎不可能改,這應該得放寬吧?



這跟柯文哲鳥個乾溪阿!!
都市更新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是中央法規,容積獎勵都規定好的,
請問乾市政府闢室??
換了市長就可以放寬??

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
難道可以牴觸中央法規,自己放寬容積獎勵??
這個國家人民素質怎麼會這麼差?


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
第 19 條
都市更新事業建築容積獎勵項目及評定基準,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建築容積獎勵額度依下列公式核計:
F=F0+△F1+△F2+△F3+△F4+△F5+△F6
F:獎勵後總容積。
F0:法定容積。
△F1:都市更新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獎勵容積。
△F2:都市更新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五款及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十二條規定之獎勵容積。
△F3:都市更新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三款及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九條規定之獎勵容積。
△F4: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四條、第五條規定之獎勵容積。
△F5: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及第十條規定之獎勵容積。
△F6: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獎勵容積。
JIN DER LAND OFFICE
Jack590825
所以公辦都更的政見 就是說說而已 純粹騙騙不懂的選民是嗎?
首先,容積率是內政部制定的,不是市政府的權限,否則台北市早在郝龍斌當市長的時代,就該把所有老舊社區都都更完了。郝龍斌推都更之所以推不動,就是因為看到獎勵容積率太少的問題,自己訂出更高的條件來吸引都更,但被內政部打槍,說台北市這樣做是違法,所以才推不動。

一坪換一坪叫貪?那些說雖然坪數變小,但價值變大的人,你這種理論只適用於都更後要把新房子賣掉的人。如果是對於仍要住在這裡的人,坪數變小當然不肯。你家原來一人一間臥室住得好好的,都更之後你反而要跟其他家人擠一間你願意嗎?老舊的住三,大多數都是世居於此的,他們並不想搬到其他地方去住。只要不賣房子,那房價高低對他們而言是完全沒有意義的事。所以這種理論完全無法說服原址的住戶。

而且,什麼"一坪換一坪,建商就沒利潤"這種鬼話就別再說了,那是建商的片面說詞。利潤保證還是有的,只是少一點而已。但是建商的"合理利潤",標準應該訂在哪?台灣的營建業利潤有多高,你去看看那些營建業的公司規模與股票行情就知道了,還替他們擔心賺不到錢?難怪台灣人一輩子被高房價打壓,因為你還很高興地幫營建業數鈔票。
vanness20022
建議等天然都更,到時候可以分到組合屋,超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ap12
很多原本舊屋已經超過容積了,當然再蓋成新的容積不足夠無法換到原有坪數,這沒有什麼指責原屋主,而且原屋主也可以堅持不都更(這沒有對錯),這個是取捨問題
這根本就呵呵~ 這根本問題就是回到市價多少換多少 一坪換一坪根本來亂的
別人能換一坪換一坪 你都不用考慮他可能是住商混合 或是他本來就商業區 你住三就是沒辦法

另外就是一堆智障連加蓋違建的都要跟人算坪...人家都算權狀的..

主要就是法規沒有強制來 現在要求動不動同意都要90-95% 那就是大家一起跟釘子戶一起死

這個問題也可以拿去在土地重劃上面也是一樣...你面積小何德何能要去佔邊間三角窗
然後無良廠商每一個住戶都邊間...優良廠商不會這樣跟你保證...

信不信大部分人都簽給無良廠商..因為我小面積可以換邊間

簡單講就是貪心啦 你重新蓋花費的800-1000萬要誰拿出來 利潤不夠你要廠商吃下去也不可能
然後40來歲說我還爬得棟樓梯 談到60-70歲也談不下來
然後樓上阿伯掛了 一間房子又分三個繼承人 那就更難談了..

告訴你啦 窮人之所以會窮 是因為窮到不該拿的也會想要 錯失時間成本
因為時間成本窮人的不值錢..

你去看有錢人在交易大金額的 都是方向對了就上車了..

有錢人看方向 窮人看地上還有沒有5元10元可以撿

這個就跟男女結婚交往一樣 條件越多 機會越小 等你年紀大了 就沒本錢談了
政治人物說的話.可以期但不要待

要住房子自己賺比較快!

優惠配發的.你得期待要有好的本命.不然也是轉眼間消失

都更室內一坪換一坪.聽起來合理.但.......

蓋房子的錢你要出嗎?蛋黃區的地段你要換嗎?

更何況公寓3~4樓房.地坪持有高你要換嗎?

所以任何都更建案.都得1:1的談

只有合情合理.雙方同情合意才能拍板定案

真能談得成的恭喜你!

還沒成的想想.如果你是建商你會建嗎?

談不成的兩個字"堅持"

你的選擇呢?
2330di wrote:
在這個板上就不廢話了(恕刪)


現在最划算的方式,以老舊危樓,爭取原屋重建,但是,目前原物料大漲,側面打聽過,16層左右的電梯社區,一坪建築成本約15~17萬,如果社區同意,每戶出資請建商興建。
但,我想很難,因為大家觀念都被早期的更都改蟑螂誤導,以為都更可以1坪換1~2坪+停車位+二年租屋補貼,要自己出錢比登天還難。
建商把老舊建築依市價買下拆掉重建比較省事

少數不願賣的,就都更所有權人超過法定比例同意就可進行

談不攏就放爛變危樓由政府拆除,,吃虧的反而是住老舊房的居民,要忍受生活環境差

建商根本沒差,不用花時間與貪戶周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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