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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0di wrote:
看柯文哲任內似乎不可能改,這應該得放寬吧?
乾
這跟柯文哲鳥個乾溪阿!!
都市更新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是中央法規,容積獎勵都規定好的,
請問乾市政府闢室??
換了市長就可以放寬??
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
難道可以牴觸中央法規,自己放寬容積獎勵??
這個國家人民素質怎麼會這麼差?
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
第 19 條
都市更新事業建築容積獎勵項目及評定基準,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建築容積獎勵額度依下列公式核計:
F=F0+△F1+△F2+△F3+△F4+△F5+△F6
F:獎勵後總容積。
F0:法定容積。
△F1:都市更新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獎勵容積。
△F2:都市更新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五款及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十二條規定之獎勵容積。
△F3:都市更新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三款及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九條規定之獎勵容積。
△F4: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四條、第五條規定之獎勵容積。
△F5: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及第十條規定之獎勵容積。
△F6: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獎勵容積。
JIN DER LAND OFFICE
所以公辦都更的政見 就是說說而已 純粹騙騙不懂的選民是嗎?
一坪換一坪叫貪?那些說雖然坪數變小,但價值變大的人,你這種理論只適用於都更後要把新房子賣掉的人。如果是對於仍要住在這裡的人,坪數變小當然不肯。你家原來一人一間臥室住得好好的,都更之後你反而要跟其他家人擠一間你願意嗎?老舊的住三,大多數都是世居於此的,他們並不想搬到其他地方去住。只要不賣房子,那房價高低對他們而言是完全沒有意義的事。所以這種理論完全無法說服原址的住戶。
而且,什麼"一坪換一坪,建商就沒利潤"這種鬼話就別再說了,那是建商的片面說詞。利潤保證還是有的,只是少一點而已。但是建商的"合理利潤",標準應該訂在哪?台灣的營建業利潤有多高,你去看看那些營建業的公司規模與股票行情就知道了,還替他們擔心賺不到錢?難怪台灣人一輩子被高房價打壓,因為你還很高興地幫營建業數鈔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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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能換一坪換一坪 你都不用考慮他可能是住商混合 或是他本來就商業區 你住三就是沒辦法
另外就是一堆智障連加蓋違建的都要跟人算坪...人家都算權狀的..
主要就是法規沒有強制來 現在要求動不動同意都要90-95% 那就是大家一起跟釘子戶一起死
這個問題也可以拿去在土地重劃上面也是一樣...你面積小何德何能要去佔邊間三角窗
然後無良廠商每一個住戶都邊間...優良廠商不會這樣跟你保證...
信不信大部分人都簽給無良廠商..因為我小面積可以換邊間
簡單講就是貪心啦 你重新蓋花費的800-1000萬要誰拿出來 利潤不夠你要廠商吃下去也不可能
然後40來歲說我還爬得棟樓梯 談到60-70歲也談不下來
然後樓上阿伯掛了 一間房子又分三個繼承人 那就更難談了..
告訴你啦 窮人之所以會窮 是因為窮到不該拿的也會想要 錯失時間成本
因為時間成本窮人的不值錢..
你去看有錢人在交易大金額的 都是方向對了就上車了..
有錢人看方向 窮人看地上還有沒有5元10元可以撿
這個就跟男女結婚交往一樣 條件越多 機會越小 等你年紀大了 就沒本錢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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