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初入社會第一份工作薪水也才50K,而且我還先存了5年及投資股市,有了夠付頭款的錢,且付完還有剩時,才敢運用公教低利貸款和首次購屋優惠貸款買下那時號稱800萬的新房子,雖然經過快20年當時買的房子也價值才翻倍將近16xx萬附近,真正的白手起家不當靠父母資助的第一棟房子。這個案例八成會失敗的,除非平常花費開銷都花父母的錢,而且有父母贊助高額的購屋資金。
這種故事,我以前就聽很多,槓桿玩太大,後來下場都很淒慘,有家庭的,後來都妻離子散只剩一個人在外租房而已,若孩子日後長大了,也不會認這種父親。30年房貸加信貸,且要30年都要全年無休的加班才能還清,還沒剩下任何盈餘可以做緩衝,可以操多久,只要生一場大病或被裁員,當事人就完了。
風險是三四年後房價跌了銀行批不出這麽多貸款,存起來的首付和貸款也抵不上樓價合約卻已簽了要強制成交結果就是房買不到了,建商還要追討違約損失這個咱們香港人熟悉啊!轉售也要先完成合約才能轉的吧台灣法律應沒落後至容許只付首付就轉售(這是香港90年代的玩法,問題太多被禁了)而五萬月薪怎麽看都完成不了首份合約,就算樓價升了也轉售不了,這兄弟基本上破產定了還是台灣真的還是用這麽縱容的業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