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牛CEO wrote:
看過程文件有沒有瑕疵

要不要把該公司給拉下水


要不要把該公司拖下水, 也要看該為仲介哪時離職.

如果事先離職後詐斡旋金, 無法拖仲介公司下水.



723310 wrote:
家人之前確實有房子托他順利售出
又有連鎖房仲業者的名片合約也有蓋店章
所以才會一直相信這位房仲
打電話到名片上所屬業者說他已經離職
我才知道他一個月前剛離職
但是他任職房地產名稱目前還是登記在這間連鎖房仲業者
這位房仲給我簽的也是用正本影印的



合約如果是影印的, "順便" 把店章影印進去也不難.

電子簽核不就是這樣?

原檔案是掃描的電子檔, 再加上簽核人的用印或簽名上去, 印出來就是很完整的一份 "合約"

不要說黑白的, 連彩色的都可以印給你.

723310
離職後簽約、但是拿著蓋有公司章的合約和公司名片我才簽了
escudolin
離職後簽約,合約又是影印本,應該只能對行為人主張權利。這情況在買車也很常見
跟名片登記的公司聯繫說明如果不處理要找消保官,看公司怎麼談怎麼處理,斡旋有公司章,公司有連帶責任,他離職了,合約書沒有收回是公司的問題

或者你可以直接找“消保官”這個比較直接比較快
723310
謝謝你的建議、我會試試
723310 wrote:

離職後簽約、但是拿著蓋有公司章的合約和公司名片我才簽了...(恕刪)


這你就有點吃虧了,

公司可以主張是個人行為, 與公司無涉. (況且還是影本簽約, 不是正本簽約)

如果是雇傭關係, 你可以主張仲介公司有管理之義務. 但仲介公司也可反咬該仲介私下取得印鑑, 做公司不允許的事, 戲演一演跟你一樣說要去告該離職仲介.

如果是承攬關係 (你說該仲介隸屬的仲介公司掛在該品牌仲介底下), 應屬加盟, 那就........

不過我猜仲介公司根本不想理你, 仲介都離職後你才跟該仲介簽約, 仲介公司切割後, 你沒他皮條, 況且急的人是你.

可能只能對該行為人提出詐欺, 要求賠償, 萬一該行為人擺爛跑路, 你也沒轍.

就期待該行為人講道義, 能如同說的分批還.

Trillionaire2020
心肝都被狗咬走了,還期待猴猴良心發現? [鬱卒][鬱卒][鬱卒][鬱卒][鬱卒]
723310
今天會去向律師諮詢!目前還沒到公司、想說先詢問律師怎麼做才知道去公司該怎麼說!公司只知道我們要報警、後續只有回覆說有消息再通知他們這樣而已!想說是知名公司是否會想說不要破壞商譽而把事情解決
現在的房仲業務很大比例是高專,就是沒領薪水,有成交才和房仲業者拆分一定比例的佣金。有些業務能力強的高專,甚至不專屬於個別單一家房仲,誰的拆帳有利,案件就送哪一家!所以開版的想把業務的個人行為,推給公司負責,有點難度啊!
ch570117 wrote:
現在的房仲業務很大比例是高專,就是沒領薪水,有成交才和房仲業者拆分一定比例的佣金。有些業務能力強的高專,甚至不專屬於個別單一家房仲,誰的拆帳有利,案件就送哪一家!所以開版的想把業務的個人行為,推給公司負責,有點難度啊!


那這樣該怎麼預防不肖的房仲呢?

簽約一定要到門市. 還要詢問公司該業務是否仍在職嗎
其實如果自行匯入履保帳戶~仲介或賣方應該都無法任意動用吧?
praetorian0828 wrote:
那這樣該怎麼預防不肖...(恕刪)


這種事就跟車禍一樣

沒辦法預防別人想親你

真的想預防那不要開車不要買房睡家裡睡公園就好了

另外斡旋書或要約書上面不是就有經紀人用印蓋章(不是營業員)

出事就是拿有蓋章的斡旋書找這位呀

報警告他走司法流程

能不能拿的回來是其次

但合法流程就是這樣走的

起碼能讓經紀人動起來

而不是單純掛牌
我隨手發廢文~ 要50歲的路人甲乖乖上班勞動掙錢辛苦檢舉刪我文^_^ 嘻嘻~
praetorian0828
謝謝分享
怎麼聽朋友剛賣房子他訂金只收3萬
斡旋金給個5萬就好了,

給10萬都嫌太多.

談成之後, 斡旋金直接轉訂金.

給33萬是熟人價嗎?


所以現在是錢給了, 但交易也破局了嗎?

業務侵占罪
最低法定刑有期徒刑6個月起跳
另外錢的部分就走民事
有公司章就叫公司賠,公司不賠就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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