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要買的比市價貴,避免以後抬不起頭。第二,先結婚然後貸好貸滿,貸款連同房子登記給老婆,這樣岳父就會幫忙還,還是婚後財產😂⋯最後小孩記得快點生,至少以後被趕出去還可以說你是孩子的爸⋯lawtaipeiwrote:青壯年置產不易,除了...(恕刪)
達克瓦 wrote:我女婿不用買房!房子買我女兒名字,我來出錢,婚房屬於婚前財產,女婿乖乖簽婚前協議就好了⋯⋯ 有必要為一間現在二三十多年,要結婚時屋齡三四十年的老公寓簽那種協議嗎?會簽這種協議的男人,本身多是能力有限。好吧,龍配龍,鳳配鳳,當我沒說。
恭喜殺神哥,晚輩沒什麼可以提供的,就三句貢獻:1. 跟對人2. 做對事3. 選對賽道你要的幸福跟康莊大道就是會慢慢靠近。現在都有個伴了,已經有努力目標了。人生短短~多陪陪家人,遠離那種整天哀爸叫母的負能量,等過幾年你就會發現人生不一樣。
omniyeh wrote:若結了婚,翁婿算在二...(恕刪) 移轉登記當時並非姻親關係,法律關係就是買賣,應該不會因為事後結婚而變成贈與吧?我再研究看看。我承認自己對於土地制度、都市計畫存在理想性,至於年輕人買不起房,過著精緻窮生活,網轟都是某一輩的人害的,這類網路上戰世代的文章不會消失的。我會去思考造成問題的原因,不會全盤接受或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