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niyeh wrote:樓主寫的很清楚,不用...(恕刪) 了解,如果是我,年紀大就把房子處理掉把錢分一分老婆目前也有一間是和他哥哥共有 (遺產)我們是選擇放著不處理,因為根本用不到也不會去住讓下一代去傷腦筋,即使對方全拿去我們也是無所謂
Amy媽媽 wrote:會擔心未來 如果有一方 萬一意外離開這房子變成繼承 下一代會有紛爭 持分是一種方式另外則是心態問題我家產也是沒分半毛錢錢就自己賺有時想想房產土地當下有用到就是有價值沒用到的話只不過是借名登記而已生不帶來死不帶去頂多就是登記在你名下幾十載至於下一代的紛爭好好的教他們賺錢的本事就不會一天到晚老是想著敗光祖產
Amy媽媽 wrote:跟哥哥合買房子的問題...我跟哥哥都各自有家庭已經100%確定跟哥哥合買鄉下便宜小透天會直接續租目前的客人錢都各出一半因我自己本身的因素 會把房子全部登記在哥哥名下房子也會貸款7~8成吧 看銀行不用考慮跟哥哥感情不合目前的問題是會擔心未來 如果有一方 萬一意外離開這房子變成繼承 下一代會有紛爭所以想立一份合約 意思是房子各有一半但不知道要怎麼寫 有人方便提供資訊嗎 哥哥的繼承人感謝你
Amy媽媽 wrote:不用考慮跟哥哥感情不合目前的問題是會擔心未來 如果有一方 萬一意外離開這房子變成繼承 下一代會有紛爭所以想立一份合約 意思是房子各有一半(恕刪) 這就是盲點!!人是不是很矛盾?明顯就是感情沒好到眼睛閉上,還能相信哥哥或自己對對方的小孩完全不偏頗或給予保障!有關錢的事情,程序上很難做到公平,碰了就會有紛爭!!畢竟是超過4個人的思想都要有共識!不是只有你倆就好!但如果我既然做了這個決定,我就會當佛係人!我信任彼此不會故意佔便宜,但也不會絕對公平,感情好、開開心心的就好!超佛!真佛!是真心的佛!因為是好家人!有濃厚的信任感!!才會做這個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