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fan815 wrote:目前國有地,台糖的地不是很多嗎?建議政府可以利用蓋社宅的概念,例如,一年要蓋10萬戶的地上權住宅(像以前的國宅),以一般所有權的新案6-7折出售,那覺得目前房價太高且想要安定,不想6年就要離開社宅的人就可以買了。大家覺得如何? 台糖土地大多的位置有一個特色荒涼......這種的建在多也沒用畢竟這些沒房滿嘴跑火車什麼居住正義的人他們不會去那些地方住的你求他他都不會理你的
建議還是用出租的方式,但只要未發生下列情況,可以續租一輩子:1. 住戶違反規約,扣點超過一定點數2. 當二房東轉租3. 建物需要都更或重建4. 都市規劃需要徵收如此可保障住戶素質,也避免套利,還能配合都市規劃調整。而且承租者不用先準備一大筆頭期款,工作變動或是家庭變化需要換地點或大小,也更有彈性房子重點在居住使用,要穩定性不必靠持有,靠合約保障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