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政府利用國有地蓋地上權的住宅實現買房正義

誰會拿石頭砸自已的腳

有權的不是收錢就是炒房、炒地皮,想改有的等
chfan815 wrote:
目前國有地,台糖的地不是很多嗎?建議政府可以利用蓋社宅的概念,例如,一年要蓋10萬戶的地上權住宅(像以前的國宅),以一般所有權的新案6-7折出售,那覺得目前房價太高且想要安定,不想6年就要離開社宅的人就可以買了。大家覺得如何?


台糖土地大多的位置有一個特色

荒涼......

這種的建在多也沒用

畢竟這些沒房滿嘴跑火車什麼居住正義的人

他們不會去那些地方住的

你求他他都不會理你的
建議還是用出租的方式,但只要未發生下列情況,可以續租一輩子:
1. 住戶違反規約,扣點超過一定點數
2. 當二房東轉租
3. 建物需要都更或重建
4. 都市規劃需要徵收

如此可保障住戶素質,也避免套利,還能配合都市規劃調整。
而且承租者不用先準備一大筆頭期款,工作變動或是家庭變化需要換地點或大小,也更有彈性
房子重點在居住使用,要穩定性不必靠持有,靠合約保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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