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國X"團隊的用心,分享預售屋購屋的順利經驗!

Ki Bao wrote:
我查到也是這樣

印鑑證明有時效性,大部分為一年

預售簽約到過戶,不太可能一年內交屋

買賣雙方需要簽訂購屋契約

建商可能會要求提供印鑑證明

確認簽署契約的真實性和法律效力

防止日後發生爭議

那個建商第二順位的抵押

契約應該還是會被視為具有法律效力

並不會因為印鑑證明過期而自動失效

如果出現糾紛,法院通常會依照簽訂的契約來裁定

而不是僅根據印鑑證明是否過期

可能會被要求重新提供一份新的印鑑證明

才能繼續進行後續手續


原PO應該早幾年前就簽完約了

現在應該是準備辦理貸款交屋的時間了

所以..慢就2-3個月內...快可以一個星期..房子過戶設定就能全處理好



而設定後就是設定,,在設定解除前..他都有他的法律效力存在

這和印鑑證明有沒有效無關
謝謝各位分享購屋經驗

黑羽斷翼 wrote:
一般交屋當天就會把印...(恕刪)
黑羽斷翼 wrote:
原PO應該早幾年前就...(恕刪)


啊,簽約那麼久了,對口單位應該是“建商“…

怎麼會是“代銷“? 不然就是原PO搞錯了吧

簽約完對口就是直接跟建商吧,還是建商自己體系內的代銷?

工作職權分的不清楚?

我也是看了很久,確定原PO寫的是“代銷“啊…

不是簽約完,建商就會出來握握手,留下聯絡資料嗎?
FamilyGuyGuy
兩位大大也善心人,謝謝分享您的購屋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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