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新成屋越來越小?公設比越來越高?

nerdwannabe wrote:
現代建築法規下, 潤泰雙子星公設比是19.6%

所以是有可能壓低公設比的, 不過就沒有寬敞的飯店式大廳, 窄小的逃生梯讓你逃命都毫無尊嚴, 跟不夠每戶分的停車位

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沒人做。

潤泰雙子星是海砂屋重建,是建商重蓋賠償住戶的,多蓋公設又沒錢賺幹嘛蓋?!

所以潤泰雙子星的逃生梯開口變露天,露天不計入公設比,沒賣錢當然不蓋公設,

可以賣錢肯定就是蓋成室內梯銷售,這麼簡單的商業考量需要拿出來講?!
其實重要的是,台灣房地產通常只標示了包含公設的虛坪,如此把數字灌很大…

該改正的,就是未來房地產買賣需要強制標註『實際坪數』。

如此至少可以明確知道自己能住的空間有多少,而不是看起來很大的坪數空間,卻夾雜著甚至沒有直接公開說明的公設比。
王靖凱
實價登錄其實有明細,包含地坪及特殊原因
今日香港,明日台灣。

去香港看看。
實坪制,兩個建案室內空間都一樣的話,就會想挑大廳走道跟梯間比較寬敞的,這時要靠什麼數據來別?
早上才剛拿晴空匯來舉例,現在又要拿來再來論雙逃生梯有沒有用了?(晴空匯真可憐到處被鞭...)
抱歉,只要是你住在火災樓層之上,個人認為你沒在第一時間逃你就不用逃了,所以是否必要我覺得真的可以討論,而且現在住戶人數少,你在設計逃生梯是以多少人同時跑來設計??沒有其他解法嗎??只能用逃生梯下樓??只一座屋外型逃生梯行不行??
而且消防署現在針對超高樓大樓都是宣導關門待救..逃生梯作用更是小....你看看晴空匯就知道了,而且這起火災只有濃煙往上竄..逃生梯就一點用都沒有了,而且是剛好啟德在新竹,住戶還能靠吊車載下來,如果是樓下火在燒或是別縣市呢??國內有能力救嗎?

國內是該檢討因為部分因素導致公設比過高,而現在又是高房價的時代,房價如不想辦法下修,下代很多人應該是買不起了...但我知道這政府鞭到死他也不會動,比牛還難牽。所以最後我只想酸如果覺得公設比高,你可以去買透天或是老房子...甚至是郊區....其他想法就別想了...
han888 wrote:
早上才剛拿晴空匯來舉例,現在又要拿來再來論雙逃生梯有沒有用了?(晴空匯真可憐到處被鞭...)
抱歉,只要是你住在火災樓層之上,個人認為你沒在第一時間逃你就不用逃了,所以是否必要我覺得真的可以討論,而且現在住戶人數少,你在設計逃生梯是以多少人同時跑來設計??沒有其他解法嗎??只能用逃生梯下樓??只一座屋外型逃生梯行不行??
而且消防署現在針對超高樓大樓都是宣導關門待救..逃生梯作用更是小....你看看晴空匯就知道了,而且這起火災只有濃煙往上竄..逃生梯就一點用都沒有了,而且是剛好啟德在新竹,住戶還能靠吊車載下來,如果是樓下火在燒或是別縣市呢??國內有能力救嗎?

國內是該檢討因為部分因素導致公設比過高,而現在又是高房價的時代,房價如不想辦法下修,下代很多人應該是買不起了...但我知道這政府鞭到死他也不會動,比牛還難牽。所以最後我只想酸如果覺得公設比高,你可以去買透天或是老房子...甚至是郊區....其他想法就別想了...


應該這麼講,如果是『必要的公設』,包括你上面說的效力不足的逃生梯,都仍是可以接受的,只是目前台灣建案中有很多是非必要的公設…

而為什麼會這樣呢?就是上面說到的虛坪啊。

建商用這樣的方式不就能衝高表面上的坪數?那何樂而不為?

所以改成強制標示實坪,這個真的很重要,建商如果有意願的話,再自行附註公設坪數讓購房者作為額外參考…
han888
我所講的只是針對因應消防法規增生的公設比部分,其餘不必要的建設不在討論之內,如果要公設低,可以一、二樓也都設計住宅,但以現在建商愛蓋海派、大器的作法下,很難....
星幻 wrote:
應該這麼講,如果是『必要的公設』,包括你上面說的效力不足的逃生梯,都仍是可以接受的,只是目前台灣建案中有很多是非必要的公設

而為什麼會這樣呢?就是上面說到的虛坪啊。

建商用這樣的方式不就能衝高表面上的坪數?那何樂而不為?

所以改成強制標示實坪,這個真的很重要,建商如果有意願的話,再自行附註公設坪數讓購房者作為額外參考…

俗話說事在人為,不喜歡的事情都可以改變,也不是有了這些公設就無藥可救,不喜歡的東

西拆掉就好了,只要經過管委會同意,這些五四三沒用的公設通通都可以拆拆掉,也可以改

成迷你倉庫出租只對內營業收取的租金就當作管委會基金,何樂而不為?重點要先有這

些可利用的空間,這是政府免計容積送的不要白不要,先拿到手再說,以後要怎麼利用再由

全體住戶投票決定,能把只會拉屎的公雞,變成會生蛋的母雞,有什麼不好哩?

PS:迷你倉庫等於社區的保管箱,可收納一些雜物、棉被、衣服、這可是女生的最愛耶!



星幻 wrote:
所以改成強制標示實坪,這個真的很重要,建商如果有意願的話,再自行附註公設坪數讓購房者作為額外參考


請問那個建案賣客戶,是沒強制分別標示實坪,公設的 ? 有這種的買賣契約請 show 來看看 !

什麼叫真實坪制,公設是送的,免費,公設面積不廣告,不簽約,權狀也不登記公設,才是真正的實坪制。
買家 wrote:
因為台灣是鬼島,連共產國家對岸中國室內面積都是實坪計算,台灣再者展現台灣第一。


不管是實坪制、虛坪制計價的爭議,背後真實原因在於高房價…
權狀上明明就有標示主建物坪數、附屬建物坪數、共有坪數...

現有算法
(50萬/坪)*70坪(主建物坪數)+(50萬/坪)*30坪(共有坪數)=5000萬
改成實坪制算法
(71.4萬/坪)*70坪(主建物坪數)=5000萬
建商為了達到他要的總價,怎麼可能不把單價提高....
難道會有人以為公設不計價就是用送的嗎?

況且,假設明年起開始實施實坪制
我的權狀原本登計為100坪(70%主建物+30%其他)
新制後我的權狀改為70坪,憑空不見了30坪
因為政府的一項政策,導至民眾帳面上的財產縮減,財產價值損失
這會造成多大的衝擊

又,假設我今年以虛坪值買(50萬/坪),明年以(71.4萬/坪)
一年漲了20萬/坪
難道我算是投資客嗎?

還有,如果是同一個社區
我今年買5000萬(70坪主建物+30坪公設比)
明年有一個新住戶也是買5000萬
但他是用71.4萬買70坪主建物坪數而已
那我花錢買的公設為什麼他可以使用?

不是簡單一句話「為什麼別的國家行,唯獨台灣不行」.....就能處理
登卡普 wrote:
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沒人做。



法規這樣寫, 讓建商可以多撈, 建商當然就要撈好撈滿

所以公設高不是因為法規造成的, 而是建商想要多撈而產生的
王靖凱
沒有法規約束的情況,建商會多蓋一戶起來賣,為什麼要灌公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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