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脆取消繼承、贈與、買賣房屋只能政府賣,人民無賣出給人民的權利購買者死亡回歸政府,想搬家就是用來折抵另一個新家的房價原房屋讓政府繼續賣個下一個使用者然後民營的建商只能賣給政府,人民租賃跟私下販賣房屋(換人住)視為違法行為這樣有比較開心嗎
社會正義就是我每天想躺著看電視吃喝拉撒看病養老水電房租網路都政府繳歐對了,我不要繳稅所有東西都要最頂的有些人思考邏輯就是詭異知道父母輩無法給,就不會自己努力想辦法富三代?硬要把別人的努力給拖下水那別人也不要努力整個社會一起擺爛不就好了?
Candy0418 wrote:因此這些特教生就算一輩子庸庸碌碌也有屬於自己的豪宅,甚至還可以靠無腦炒房富上加富,勝過一堆苦讀十年書認真工作結果還一輩子買不起一間普通房子的老實人,而要導正這種社會怪象只有一種解方,就是取消繼承制度,讓每一個人的人生起跑點公平,才能使房價合理化實現社會正義。 你這樣GDP數字不好看,政府存在不是讓你們這些黃猴子平民過得舒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