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預定3個月後交屋,但建商要求我現在對保合理嗎?

lego54 wrote:
4.另外回覆另一個大大問的:我的利率1.55是跟國泰人壽貸的,有一位說利率2.2,其實我覺得還是很高,因為現在1.7以下比比皆是......(恕刪)


大大這樣比會誤導現在要申辦房貸的人啦

要比也是比當初您最早跟銀行簽訂的利率是多少
你拿現在已經降到谷底的I值跟你那時候的I值來比根本是兩回事
加碼利率差太多了!

若是您當初跟銀行談就是1.55 那是真的很低
現在喔
除非你是專業人員(醫師那一類的)或是軍公教才有機會<2或是更低...
我是95年8月貸款的,當初說的是公告利率+ 忘了0點多少,不過現在好像比1.55更低了

950萬不算本金每月九千多一點...其實不是在比誰的利率低,主要希望大家買屋知道建商的陷阱在哪

我們又有何種方法自保...

至於是不是貸很多這件事,其實是因小弟公司需"帳面虧損",所以就一直欠著,是不太可取,只是

最近房價大跌,是偷雞不著又蝕好幾把米......

如同您說的如何自保~
其實房子愈早過戶到自已名下是愈好的~
但卻也要使用執照取得時才可以做過戶的動作~
或許你可以在要撥款前一星期先去看看房子~
如果沒啥大問題的話~可以保留個50萬作為交屋款~
畢竟買了房子~繳了頭期款1~2佰萬~也不希望就這樣子不見了~
所以把房子過到自已名下後是最安全的方式~
保留尾款愈多~對自已愈有利~不過也不要沒啥大問題~卻保留1~2百萬
的尾款~這樣子也說不過去
w.c.h wrote:
如同您說的如何自保~...(恕刪)


這個建設公司早已想好了,房子目前已付800多萬,到交屋時只剩5萬交屋款項,其餘均等銀行撥款,我發現好像聰明的人都去做建商了.....剩下我這種花錢買教訓的..
撥款同意書千萬不要事先填寫
寧可要撥款時再跑一趟  

不過,有些建商也不是省油的燈,
通常會在合約內加註過戶後N天內必須完成撥款,否則你就違約

有這種合約,如果不能劃掉,至少尾款要留多一點
否則一點保障都沒有!
lego54 wrote:
這個建設公司早已想好...(恕刪)


我想~如果您自已堅持要保留多一些~但大部份的錢給了建商~
我想建商應該沒辦法講些什麼~~~
w.c.h wrote:
我想~如果您自已堅持...(恕刪)


可能嗎?每期交款跟交屋款不是在簽約時都寫好了嗎?這也有的商量嗎?

真是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我覺得版大 你要不要把合約 去掉個人資料等字樣 PO上來 讓大家瞧一瞧

台灣是 契約自由化的 所以只要不違法或違背善良風俗

任何合約均可以成立

故意延遲付款 視為違約的話 您就慘了喔
PIGYGY wrote:
我覺得版大 你要不...(恕刪)


我也覺得怕反被告,所以都乖乖按契約走,其實本版以很久了
主要是宣導:交屋前的銀行利息可以要求建商付.....

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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