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招打死【新違建】,買賣時,出具【無違章建築證明】,建商準備哭哭


這條要是能用, 台灣會有那麼多違建嗎??

你可以挑幾間試試, 591上面就一堆可以讓你舉報,

84年以後的都是新違建, 隨報隨拆,

所以591上屋齡20年以內的挑高夾層屋你都可以舉報,

看看市政府進得去進不去??


bbblee wrote:
不開門的話,看來市...(恕刪)
tzechiny wrote:
這條要是能用, 台灣會有那麼多違建嗎??
你可以挑幾間試試, 591上面就一堆可以讓你舉報,
84年以後的都是新違建, 隨報隨拆,
所以591上屋齡20年以內的挑高夾層屋你都可以舉報,
看看市政府進得去進不去??


我很忙,沒興趣

如果你有興趣的話,
自己動手樂趣多,你可以挑幾間去舉報、追市政進度,回報狀況
人生就該好好的玩 !

PDA&MAC新手 wrote:
新聞是說不找建築師也可以,就要等市府派員勘查合格後才能過戶,所以趕時間就花錢)

那個新聞說的?
這基本上已經超過地方自治的範圍了。
若是真的,柯市長又再搞烏龍規定了。
NCKUMAN95 wrote:
差別在於以前違建不一定有人舉報,
現在新措施是100%會通報到都發局,這樣還沒差嗎?...(恕刪)

不一定舉報的舉報都處理不了了,那100%舉報就處理得了?
以前舉報的,99%是真實違建,所謂的新措施舉報的是未附無違建的建築師認證,裡面真違建比例有多少?
就不談別人,是我要賣房子的話。
房子若沒違建,我為什麼要付錢去認證?市府有那人力查,請便!
買方要認證,就麻煩買方出錢。
若是房子有違建,我就現況告知買方,買方要,那就是概括承受;
買方不要違建,我就拆除,價錢一樣。
然後回到同樣的狀況,要不要認證由買方自己決定,自己付錢。

註:目前全台(不限台北市)房屋交易,賣方都有現況(包含瑕疵和違建)告知義務。
若是沒有告知,日後出問題,賣方還是要賠償買方損失。
柯P新政最大的特點就是隨時會縮回去
五萬戶社會住宅如今安在?還有人在追蹤嗎?
目前看來光要個建築師簽證就窒礙難行
建築師光"出張"費就要八千,加個簽證起碼要六萬
簽了還怕你一拿到就立馬二次施工跳到黃河都洗不清
建築師不肖賺不想賺不敢賺
當市民簽證拿不到又回到原點
要過戶的只有狂打1999要求市府解決
市府又沒那個"依法查察"新業務的人力
然後~~~又是擱置再議?

豪哥大 wrote:
柯P新政最大的特點...(恕刪)


個人是樂觀其成
這世代就是需要改變
而且已有不少事情已經進行中
但這裡是房市版
不多做回應
可能建築師要值錢了,大家來考照嚕~~
sunyearhuang wrote:
買方要認證,就麻煩買方出錢。
若是房子有違建,我就現況告知買方,買方要,那就是概括承受;
買方不要違建,我就拆除,價錢一樣。
然後回到同樣的狀況,要不要認證由買方自己決定,自己付錢。

現在還是賣方市場嗎?
都要買房賣房了 千兒幾萬的認證費雙方應該都拿得出來吧...
這是信任跟買賣態度的問題
你可以去申請認證 然後把費用灌回房價裡
但是"我的房子有沒有問題? 你花錢幫我認證不就知道了?"
先不說這種曖昧的態度已經把客人趕跑了
要是認證之後發現是違建 你要退認證費給買方嗎?
除非你的房子破盤價 便宜到買下來把違建打掉都划算
不然...實在想不太出來誘因在哪

你會算..."要不要認證由買方自己決定自己付錢"
你的買方也會算..."你拿不出來? 那我買認證拿得出來的房子就好啦"
別的賣方也會算..."人客唷~~ 這條錢我幫你出 緊來看我有認證的房子喔"
結果樓上成交了...樓下也成交了...左邊右邊也成交了
最後還不是要鼻子摸摸去付錢認證
ebola01 wrote:
台北市一招打死未來所...(恕刪)


懇請台北市政府徹底執行,加油!

tylersony wrote:
但是"我的房子有沒有問題? 你花錢幫我認證不就知道了?" ...這種房子誰敢買?
...(恕刪)

台灣一年幾十萬筆的交房產交易,都是誰這麼大膽買的。
絕大部份是有違建的,大部份也在交易前清楚告知買方。
交易還不是照樣進行。
法規,本來就已俱備,重點還是在人力物和執行力,不是疊床架屋,多加一些規定。
反正這種事情多說無益!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就知結果。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