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規定~成交一個案子~不管案子價值多少~只能領10萬 ~~~~這樣就可以穩定房價了!---------------------------現在雙北房價創新高~結果房仲跑出來喊冤沒頭路?好怪的現象阿....房仲們應該去找投資客算帳才是
前幾年房市好的時候多少房仲兼做投客的?我家樓下三年前要賣530萬結果,房仲根本沒在帶看快到約期時就找人頭買下來然後馬上以700萬出售這不是炒房,那什麼才是炒房房仲有的資訊比一般人多太多上下其手的機率太高了大家看不慣房仲作為根本是其來有自..
worldmanone wrote:以後規定~成交一個案...(恕刪) 你這樣會有問題!~如果房屋總價才300萬也要給仲介10萬,總價五千萬的也給仲介十萬,這樣不符合比例原則最好的方式就是仲介嚴禁抽取服務費,由公司統一發月薪,然後我建議以後可以修法,以成交的總價5%繳交國庫,然後每年政府依照每間仲介公司的年度的成交量來分配輔助款,這樣仲介之間唯一拼賺錢的方式就是衝成交量沒成交拿到的錢就少,不管你成交豪宅還是小套房都不會給仲介抽成,而且每間仲介公司也不知道對方的成交量,所以只能努力的賣房子,沒賣成公司都有保障底薪,仲介也不會餓死而仲介公司為了要賺錢,一定要訂定成交目標量,就會儘量去凹屋主賣房降價最後一定要制定嚴謹的法律規範同一間房子一年內買賣不得超出原成交價的5%,避免仲介自己做成交量與哄抬房價
多年前房仲前輩 用盡苦心 一步一步墊高房價 月入百萬的比比皆是現在後輩們只是上網打打電腦 逛逛591 等客戶自己上門信義房屋每個月還是賺錢 業績是看人做的上街頭發傳單找客戶比較實在你在抗議的時間 別家仲介不知道已經成交了幾戶了大家都有家庭開銷要養懇請01上多軍大力掃貨 房仲的老爸老媽妻小一定會感謝保佑您了
其實以整個世界的大趨勢來看。以後不會有房仲這個工作。以前是因為沒網路,屋主要自己在路邊貼廣告。但是廣告單面積很小,一張照片+三行文字。紙張就滿了。麻煩的要死。所以買賣雙方只好花錢去找仲介。仲介幫你跑腿。現在有網路,貼照片不是問題,貼影片也不是問題。當然不需要仲介。只是因為台灣房價暴漲10年,交易量夠大,所以才有仲介生存的空間。如果回到Sars時期,建商開新建案,三天只有一組客人進來看。仲介就要改行了。
ssiou wrote:沒有不景氣,只有不爭...(恕刪) 沒有不景氣,只有不爭氣 真是太有道理了題外話,個人見解房價要漲,政府擋不住,也很可能不想擋房價要跌,政府一樣救不起這就是現實,不要說什麼官員都有房什麼的該死的時候就是會死,大羅天仙都救不起你以為美國官、日本的政府官員都沒有房產嗎?
現在的房仲都非常的不用心 都想靠公司吃品牌 抽固定的傭金就我跟房仲(個體戶)合作的經驗來說 應該是屋主想買多少價 就是實拿一些稅金啦手續費啦 通通不用屋主煩腦 而房仲就努力去賣 賣超出屋主要的價錢扣掉必要的稅金 手續費 多的就是房仲的 這樣是很公平的 屋主也不要事後反悔台灣很久以前土地 房屋買賣就是如此 這個職業 叫做牽勾仔現在的房仲是在屋主開的售價上收取傭金 而且稅金手續費通通要屋主付屋主當然會不滿呀這樣當然會造成房仲業會非常難生存呀
光中壢青埔高鐵特區,小7等便利商店只有3家,高鐵站1家,中壢市新生路三段及嶺航北路轉角1家及青埔二街那附近一家但是仲介公司就有30家以上,真的不騙你...整個青埔特區房子蓋的超多的......但是入夜10點後......黑黑的....沒有幾戶有住人的osiris1027 wrote:一點也不會同情他們,...(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