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曉之光 wrote:
你先去了解什麼是預先登記吧...
預先登記的繼承
只是解鎖密碼移給下一人
但財產還是所有權人的


這東西讓我想到權利車也是類似的玩意...

預告登記如果繼父的子子孫孫一直繼承下去
房子是誰的名子一點都不重要阿...哈哈哈
只是掛誰的名子誰記得要去繳稅金和貸款...讓我爽住就對了
就當成祖厝一直住下去就對了....

唯一差別只有不能拿去套現而已....
住到50年後都更拆掉都沒啥問題吧.....
這種不用成本的生意還蠻划算的阿....

pklyandon wrote:
賣房子要經過別人同意,版大上面有寫繼父可以繼承同意權!
永遠不同意賣房子不就好了!
再來所有權人版大沒說明,不代表沒有好嗎!...(恕刪)

腦補的歷歷在目?

請問版大那一個有搞清楚
除了繳貸款外基本什麼都不知道

請問版大是有去查預約登記的文件嗎?
有沒有去辦或上面沒有背書
就連所有權人也知道的模模糊糊

那嘴什麼?
當事人都查不清楚沒什麼可嘴的

預約登記.所有權
等版大自己搞清楚再說

預約登記一定要出具所有權人同意書
連這都不知道哪時候簽的嗎?
那在爭什麼?

好喘好累 wrote:
"取回房子真正所有權,保證人改老婆名字" ;
這不是才出虎口又到狼爪下 ?


改老婆名字只是要塗銷預告登記...
就算不要原本房子,在買個小的,保證人該寫誰呢?

奇怪,突然想起來好像我去年買房子時怎不用填保證人?
orange-123456 wrote:
請問要如何知道有沒有被設定預告登記阿
可以去哪裡查詢


去地政調謄本,

謄本內的其他登記事項裡會有各項設定的紀錄.


破曉之光 wrote:
腦補的歷歷在目?請...請問版大是有去查預約登記的文件嗎?
有沒有去辦或上面沒有背書
就連所有權人也知道的模模糊糊
那嘴什麼?
當事人都查不清楚沒什麼可嘴的...(恕刪)


如果沒設定,那房子賣掉不就結案了?

所以版主應該是上來發發他媽的牢騷,讓01的大大們有個話題可以嘴,對吧?

chuano wrote:
足額擔保 自宅房貸不需連帶保證人


謝謝chuano兄...我只知道銀行給我填了一堆單,我也不知道簽了啥
隨口問了保證人咧?他說不用,想說既然不用就繼續簽,傻傻買傻傻繳...
不過現在想起來有點危險啊~~被賣了都不知道...但每張仔細看弄懂恐怕要幾個小時阿...
重點怕看了還弄不懂...法盲阿

預告登記沒那麼恐怖,也是可以訴請法院塗銷的,當然您必須自己說明當初為何要辦理預告登記以及為何要塗銷的正當理由,當然您如果要走到這一步就等於跟媽媽撕破臉了,揹龐大的房貸就夠累了還掛個預告登記綁住,任誰都會不舒服的,跟媽媽好好談談吧,個人認為當初你媽媽辦預告登記心態可議,覺得想把小孩掌控在自己手中,我自己及兄弟姐妹及我的朋友很多都是受父母贊助買房的,從來就沒有人會想要去使用預告登記這招

另外建議樓主去地政事務所調出當初預告登記的原始文件自行審視一番,你可以先瞭解預告登記的定義:

預告登記係預為保全對於他人土地建物權利變更、附條件或期限之請求權,而向地政事務所申請限制登記名義人處分其土地建物權利之登記

基本上預告登記是要保全你媽媽的某種權利,你可以去思索是哪種權利?那就是法律上請求權的基礎,預告登記是不能無端的.沒有法律上的理由就用口頭約定就登記的,(怕你繳不起房貸,所以沒有經過某某某的同意不得轉售???基本上這種約定是沒有什麼法律上的請求權)

給你這個思考方向你先去審視原始的登記文件
繼父其實是唯一問題也是最大問題
如果當初買房時繼父就與你媽在一起
那問題可能不單純
樓主要小心

老女人很容易被年輕情人擺弄
夫妻與外人男性同住也很多問題

樓主還是先把房子的情況弄清楚
因為樓主連當初簽過什麼文件都不清楚
預告登記的背後說不定還有文章
比如說不定當初有簽了一張本票在你媽那裏
是你媽代付頭期款名義簽的
若是將來落在繼父手上就GG
弄清楚情況很重要
再想想怎麼攤牌

還好貸款才繳不多
貸款保證人還是你媽
現在攤牌你媽與繼父就不得不接招

如果貸款保證人換給老婆
預告登記又沒註銷
背後如果又有弄鬼文章
那將來就真的會很慘很慘很慘
牽涉到外人要特別小心

因此這種沒有第二條路
弄清楚後越快攤牌越好
都有老婆了未來也會有小孩
只好對不起你媽了
媽就交給繼父去照顧吧
真心建議你跟你媽拆一拆吧
狠不下心會很慘歐
孝順是一回事
讓別的男人爽又佔盡你的便宜則是另一回事
頂多就是談判時你自認倒霉損失一些
又不是親爹你有什麼好猶豫的


很多人一直在那邊講孝順怎樣怎樣
到底知不知道華人的傳統呀
如果依照古例樓主現在是家主
改嫁的女人在家族中根本完全沒地位
改嫁的女人對於早先的家產處置
本就應該完全要聽樓主的安排
這才是華人家族傳統的正規處理法
不要在那邊說孝道要孝順
然後又拿著外國的婚姻家族體制來說樓主如何
這是很莫名其妙的雙重標準






神之隼 wrote:
..想到一個來歷不明...(恕刪)

神之隼 wrote:
年輕剛娶的老婆大部分...(恕刪)

神之隼 wrote:
想必樓主心中有底了,...(恕刪)


這位同學你是來鬧場的,片子看太多了,連發7篇公媳文...要注意身體阿...又喜歡重口味的,看片子還是得適量阿...

但回頭想想卻真覺得有點不妥阿...

好吧,樓主如果是來寫小說的,辜負這麼多鄉民的願力的話...祝你...心想事成


davidhuang6452 wrote:
這位同學你是來鬧場的,片子看太多了,連發7篇公媳文...要注意身體阿...又喜歡重口味的,看片子還是得適量阿......(恕刪)



我覺得他講的是要考慮的, 社會新聞多看一些就知道.

勵馨基金會的case, 多看幾個.

婦女孩童的性侵案件, 加害者很多都是親近的人, 例如: 爸爸, 爺爺, 舅公叔公, 表哥堂舅, 媽媽的男朋友, 外婆的同居人, 隔壁的鄰居......

更何況, 樓主的繼父, 比樓主媽媽還年輕, 無業. 靠什麼吃飯?

不要像另一位回文者認為別人都是被害妄想症, 結果自己只是鴕鳥而已.


話說回來, 樓主你要是再不出聲, 我會覺得你是 mobile01 派來衝點閱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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