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6517 wrote:
永春都更跳過拒更戶.. 我也認同建商.. 這樣既可達成都更目的.. 也尊重個人財產權.. 是社會進步的象徵..
坦白說.. 住戶想多要點錢有什麼不對!! 建商不也是想賺錢嗎? 談不攏.. 拒更戶一毛都拿不到.. 認真談.. 自然會有一個平衡點出現..
我看不貫的是"建商同路人"還要去抹黑拒更戶.. 吹捧"建商"都更是為了公益.. 扭曲黑白..
在大大的觀念中...市容可否當成都更的理由之一??
john6517 wrote:
聽你的口氣你正在或曾經參與都更.. 莫非你也是與建商"利益共生"的參與者



cazando wrote:
很簡單的道理
要是永春案的彭家和文林苑的王家真的是受害者而不是貪得無厭的釘子戶的話,就不會連他們的鄰居都不支持他們了
建商開的條件要是真的那麼差的話,就不可能得到多數社區居民的同意了
釘子戶根本就是阻礙社會進步的都市毒瘤,建商黑,釘子戶更黑,你看永春案的建商說要把釘子戶排除,大家多開心,只差沒有放鞭炮慶祝了
無樂不做天行者 wrote:
在大大的觀念中...市容可否當成都更的理由之一??
john6517 wrote:
都市更新是為大眾利益.. 也包含改善市容.. 我從未否認過.. (雖然法律執行過程及都更推動效果仍有疑慮.. 但那是立法的層面)
但是改善市容有很多手段.. 各位是否還記得市政府對西門丁及萬華也做過相關的市容改善方案.. (詳情我未關切)
[[我知道你想問什麼? 我先把前文再貼一次.. 省得你去爬文]]
我再強調一次.. 參與或發起都更者並不是為大眾謀福祉.. 都更同意戶的目的只想改善自己的生活條件.. 而建商只是想賺錢罷了.. 所以當協商都更方案時.. 各方談的都是利益的分配.. 而你提到的改善市容等等.. 都是都更法的目的.. 建商及住戶只是遵法守紀而已.. 試問:個人或公司遵法守紀能叫做"做公益"??
所以.. 我堅決不能同意"建商參與都更是在做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