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不想等了!永春都更案創首例...跳過拒遷戶!!


john6517 wrote:
永春都更跳過拒更戶.. 我也認同建商.. 這樣既可達成都更目的.. 也尊重個人財產權.. 是社會進步的象徵..

坦白說.. 住戶想多要點錢有什麼不對!! 建商不也是想賺錢嗎? 談不攏.. 拒更戶一毛都拿不到.. 認真談.. 自然會有一個平衡點出現..

我看不貫的是"建商同路人"還要去抹黑拒更戶.. 吹捧"建商"都更是為了公益.. 扭曲黑白..

在大大的觀念中...市容可否當成都更的理由之一??
john6517 wrote:
聽你的口氣你正在或曾經參與都更.. 莫非你也是與建商"利益共生"的參與者


非也週遭親友碰到這樣的問題,一起研究多看多聽多學~

北市都市更新處,都市發展局....都有很多資料可以看

多看多聽不會有錯,自己也不吃虧.不看不聽,當然錯很多,當遇到的時候自己也會吃虧

都市更新條例擺著晾在那~

不去看都更條例內容規則,說了一堆天馬行空的東西,兩者永遠搭不上線

很多資訊都是公開的~

此外,利益共生,說真的別人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何必去扣人帽子呢???

當你知道都更在幹嘛的時候~就會知道

都更順利否,建商的問題不會很大,因為建商作的任何事都會被放大檢視,頂多都是依照法規走

因為他上頭有市政府監督.

反到是不被檢視的那一兩戶,有誰可以去監督嗎???

都市更新審議會審議只會審議建商資料,不會審議剩下那一兩戶是要一億,還是兩億還是10億

惡魔才是躲在這裡,我同意建商黑???但是我更同意釘子戶更黑



都市更新的目的不是以公共利益為主,別在故意誤導他人了

兩造都是私人財產(建商以及住戶,為啥要以公共利益為主公)

把你家拆掉蓋公園好嗎????公共利益只是都市更新後的附加的價值罷了
AL168 wrote:
這才是雙贏的局面笨蛋...

建商就是貪才會拖到現在...(恕刪)



同意...

一樓的店面可不是想買就買的到的.
我若是屋主, 除非都更後同樣擁有一樓店面.

否則絕不參加.



一樓的店面再舊,只要花些錢絕對能一補再補.
要補強到比新大樓還堅固都能靠錢堆出來,外觀要整修到比新大樓還漂亮也做得到..
但相同的錢絕對喚不回相同的一樓店面.


屋主做成的決定旁人有什麼資格干涉呢?.

而且誰說房子就一定要蓋成高大的鳥籠,我的房子只想有三層樓不行嗎?
只要符合法規,不影響公安.又何來影響大眾利益之說?

況且新大樓一樣要保留拒絕拆遷戶的日照權,新樓建成後也不能把拒拆戶包成餃子.



bar0402 wrote:
但是, 都更裡的權利關係, 全部都是私人之間的事, 根本沒有一分錢或一分財產是歸於公家..
怎可以青菜講講說這叫公益? 要知道蓋捷運蓋馬路, 這產權是歸公,利益屬於全體國民的耶!
請問36戶或是樂揚建設, 什麼地方可以說是"公利益"? 蓋新房子就叫公益? 扯蛋!

小的認為您還是不了解甚麼是"公益",一直說下去有何意義?

前面小的想用提問方式請教您那個有點建設性的想法,您沒同意,小的就不問了!

但小的還是問您個老問題,火場中強制拆屋打出防火巷,依您的邏輯是不是"公益"?

dove wrote:
非也週遭親友碰到這樣...(恕刪)


大大說的內容讓本人有點懂了
我記得王家的都更案,好像連參與都更的住戶都很怨王家似的


nanno wrote:
一樓的店面再舊,只要花些錢絕對能一補再補.
要補強到比新大樓還堅固都能靠錢堆出來,外觀要整修到比新大樓還漂亮也做得到..
但相同的錢絕對喚不回相同的一樓店面.


話是這麼說沒錯啦

但是如果店面是孤立的一二間,是無法有集市的效果,店面價值若是沒有"市草"就沒有什麼價值
這是生意人的認知

cazando wrote:
很簡單的道理
要是永春案的彭家和文林苑的王家真的是受害者而不是貪得無厭的釘子戶的話,就不會連他們的鄰居都不支持他們了

建商開的條件要是真的那麼差的話,就不可能得到多數社區居民的同意了

釘子戶根本就是阻礙社會進步的都市毒瘤,建商黑,釘子戶更黑,你看永春案的建商說要把釘子戶排除,大家多開心,只差沒有放鞭炮慶祝了


圖窮匕現.. 這種言論.. 不疑是"建商同路人"的標準說法..

拒更戶不同意都更.. 他的行為並無危害社會.. 也無侵害他人權益.. 怎麼在你口中變成十惡不赦..

講個例子: 台北市遊民不少.. 對市容影響程度絕對大於拒更戶.. 而且遊民的影響都是在公共場所.. 照你的說法.. 立個法.. 只要是抓到遊民.. 關起來就好了.. 可是事實上.. 台灣的民主價值是不允許這麼做的..

永春都更跳過釘子戶.. 我也拍拍手.. 那表示: 建商權衡下放棄了部份利益.. 其他同意戶也可早有所歸(當然高興).. 而若此釘子戶如你所言真是"黑".. 讓他自食惡果.. 一毛錢也賺不到..

反觀.. 文林苑建商.. 為了堅守私利.. 把案子延宕這麼久.. 以犧牲同意戶權益為手段.. 壓迫拒更戶.. 建商有考慮到同意戶的權益嗎? 如果早把王家劃出範圍.. 不是可確保同意戶的權益嗎??

john6517 wrote:
我覺得你的說法都是站在建商的角度看問題.. 不夠客觀...(恕刪)


nonono是你用帶有偏見的有色眼鏡在看人

我們的立場是站在同意戶的角度,從來就不是建商的角度
我們是站在如何符合遊戲規則得到共贏的角度,不是個人私利的角度

無樂不做天行者 wrote:
在大大的觀念中...市容可否當成都更的理由之一??


都市更新是為大眾利益.. 也包含改善市容.. 我從未否認過.. (雖然法律執行過程及都更推動效果仍有疑慮.. 但那是立法的層面)

但是改善市容有很多手段.. 各位是否還記得市政府對西門丁及萬華也做過相關的市容改善方案.. (詳情我未關切)

[[我知道你想問什麼? 我先把前文再貼一次.. 省得你去爬文]]

我再強調一次.. 參與或發起都更者並不是為大眾謀福祉.. 都更同意戶的目的只想改善自己的生活條件.. 而建商只是想賺錢罷了.. 所以當協商都更方案時.. 各方談的都是利益的分配.. 而你提到的改善市容等等.. 都是都更法的目的.. 建商及住戶只是遵法守紀而已.. 試問:個人或公司遵法守紀能叫做"做公益"??

所以.. 我堅決不能同意"建商參與都更是在做公益"..

舉個直觀的例子: 文林苑事件的產生.. 究其原因還是"錢".. 試問:雙方在博奕過程中.. 那一方想到"公益"了?
甚至連同意戶的權益都沒考慮!!
john6517 wrote:
都市更新是為大眾利益.. 也包含改善市容.. 我從未否認過.. (雖然法律執行過程及都更推動效果仍有疑慮.. 但那是立法的層面)

但是改善市容有很多手段.. 各位是否還記得市政府對西門丁及萬華也做過相關的市容改善方案.. (詳情我未關切)

[[我知道你想問什麼? 我先把前文再貼一次.. 省得你去爬文]]

我再強調一次.. 參與或發起都更者並不是為大眾謀福祉.. 都更同意戶的目的只想改善自己的生活條件.. 而建商只是想賺錢罷了.. 所以當協商都更方案時.. 各方談的都是利益的分配.. 而你提到的改善市容等等.. 都是都更法的目的.. 建商及住戶只是遵法守紀而已.. 試問:個人或公司遵法守紀能叫做"做公益"??

所以.. 我堅決不能同意"建商參與都更是在做公益"..


您不用擔心,大多數版友應該都認同您說的:

參與或發起都更者並不是為大眾謀福祉
我堅決不能同意"建商參與都更是在做公益"..


就像小河邊100戶人家爭取蓋堤防也不是為大眾謀福祉

john6517 wrote:
所以.. 我堅決不能同意"建商參與都更是在做公益"..
...(恕刪)


那就是你的問題了,沒人說建商參與都更是在做公益
這是釘子戶給人栽贓用的黑帽子

釘子戶會先把同意戶和支持都更的人先打成建商的同路人
然後再扯建商賺取暴利所以都更不具公益性質

請大哥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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