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跟仲介打交道?這裡告訴你!

call0910910140 wrote:
一般約的委託書內容並...(恕刪)

價錢合理就好賣啦....

可是有看過一些仲介公司的一般委託契約
上面是註明到達底價可以直接斡轉訂
這樣是不是有瑕疵
??
zaza213 wrote:
價錢合理就好賣啦.....(恕刪)

基本上不大可能,在定型化契約裡是沒有"斡旋金"這個名稱的,只有要約。
據我所知,委託書裡只有代收訂金一詞,一般委託的內容就雙方權利義務的規範不像專任委託嚴謹,可看看你的一般委託書對照專任委託即可明暸。

謝謝大大賜教
又學了一課了
非常感謝
??
請問,如果今天,我付了斡旋金,也跟賣方談好了價錢,但是,基於某種理由,我不想買了,我付的斡旋金,還可以要回嗎?
6529 wrote:
請問,如果今天,我付...(恕刪)

你想要用什麼理由來要回
一搬來講,當屋主願意賣了,而且在上面簽名,你就會被索取仲介費2%
所以別想要回斡旋金,反而要想想仲介費怎麼閃過

當然,看你提出什麼理由
為何仲介都要屋主簽專任委託?
對屋主而言, 多一點人賣比較好吧
專任委託比一般委託對屋主好在哪裡?
qqmain wrote:
為何仲介都要屋主簽專...(恕刪)

記得早期的時候,委託哪有什麼一般約,後來投資客帶入這種簽約方式,重點是還被廣泛使用。
延續到現在,屋主認為很多人在幫我賣,理論上好像成交機率比較高,其實不然,為什麼這麼說?我們思考一下>>一個物件要成交的快,價錢又好,除了物件的條件以外,最重要的當然是對買方的掌握度(因為我喜歡,但是只能找你買)當把這個優勢拿掉,那你說對屋主而言是好是壞,只是大部分的屋主因為仲介業競爭,而被一些簽不到案件的業務教育成多一點人賣機會比較多。
所以我個人認為,當屋主遇到能力好的仲介,當然簽專任比較好,若是相反的話,那就......


請問樓主
仲介表示願意退還斡旋金,只要我在自己的這一張合約上面簽名即可(買方收執聯)
這樣可以保障我嗎??
因為仲介說屋主已經簽名要賣了,而且已經對我寄出存證信函,要我履約
我是還沒收到存證信函

要怎麼做才能保障我日後真的被控告的權利??
kaireji wrote:
請問樓主仲介表示願意...(恕刪)

先PM給你
kaireji wrote:
請問樓主仲介表示願意...(恕刪)

若以你敘述的過程,此階段不建議你直接去仲介那拿回斡旋金。(這個仲介也怪怪的,若屋主已確認該斡旋單的條件,並簽名同意,這個斡旋金即轉為訂金,原則上不是屋主取走就是在仲介那代保管,既然為代保管即代表仲介並沒有權力處分那筆金額,在此時這筆金額屋主才有權處分),所以這個仲介實在是...唉~~~~
建議你的方法:
1.先有這個動作保全,以存證信函告知這個交易有瑕疵:說明仲介在銷售過程中並未把屋況說明清楚(所以你並不知道房子會漏水,並在屋主尚未同意前,已告之仲介撤回議價委託,又你並未在不動產說明書簽名,依經紀管理條例24條,不動產說明書視為買賣契約書的一部份),因此你主張此交易無效,並要求退還你的斡旋,若因此造成你的損失(違約的損失),理應仲介負責並依法追究要求損害賠償。一式4份>>發給仲介、副本給屋主、該加盟總部。
2.會同仲介方,屋主當面協調清楚並解除契約(需有正式雙方簽名的切結書,拿回你的斡旋金(若屋主已簽名,在這邊應稱為訂金)
3.你不是有消保官請求協助嗎?不知進度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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