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南部的親人上來住.例如找工作或是求學...我無償提供他住...這樣一搞還得收租金.....把法令搞的越複雜...其實對一般民眾也越不方便......而要抬高房價的人總是會找漏洞去鑽.............
sendoffy wrote:vu'
租出去至少還有錢賺,只是要繳個稅。無償給別人住,你會得到任何經濟上的收益嗎?這與把房子空著沒人住,其實差異不大啊
賣出去,至少還可以把錢收回來,再糟一點用原價+這幾年的稅金當人情價來賣,從頭到尾沒人要你半買半送,甚至是贈與啊!
鄉下鳥不生蛋的地方,就算把房子空著變鬼屋,相信也沒什麼人會去介意,會有空屋稅這個議題,主要就是熱鬧的地區,有人有實際長期居住的需求,但也有一堆房子空著不是長期有人居住,甚至待價而沽,才會有這樣的議題不是嗎?

要鑽漏洞,自用住宅是方法之一;但多數人長住的房子,其實只有一間,提高非自用,非常住的住宅的稅金,形成一種空屋稅,也是抵制的方法之一,,最終的目的,只是要讓不是真正需要那麼多房子的人放手,讓真正需要房子的人有房子住而已不是嗎?
calvinshiu wrote:
看了這些想法.......(恕刪)


一個只是稍微不方便的小改變,可以提高投資客的交易成本;投資客減少,自住的人可以省下好幾百萬買房子,何樂而不為?
http://phecda.blogspot.com
我今天高興住A屋, 明天住B屋, 後天住C屋.........
都是我的家, 我愛住哪就住哪, 這有違法嘛?

就像你有10件衣服, 今天穿A, 明天穿B.......
就像你有10台車, 今天開A, 明天開B.......

空屋稅........... impossible!

MBAnon wrote:
空屋稅執行上來就是有...(恕刪)
你還是搞不懂......第一這樣可以省好幾百萬??你覺得有可能嗎?
第二....投資客會找漏洞......但是對不常買賣的自用戶.....卻得把戶籍遷來遷去....有時候我戶籍不在住家是為了學區...或其他理由....為什麼要被限制呢??
erskine wrote:
一個只是稍微不方便的小改變,可以提高投資客的交易成本;投資客減少,自住的人可以省下好幾百萬買房子,何樂而不為?
calvinshiu wrote:
你還是搞不懂.......(恕刪)


1. 您很悲觀的覺得這麼做不可能省好幾百萬,我很樂觀的認為有可能省好幾百萬。在沒有真的實行以前,誰也不知道不是嗎?

2. 現在市場上都是都是投資客轉手給投資客,一過戶房價就增加好幾百萬。如果投資客受到限制,房價減少的幾百萬也不能說不可能

3. 您可能並非投資客,但是有些原因所以買了好幾戶,又為了學區所以戶籍要遷移。但是還是有很多人連一戶都買不起!經濟能力能負擔的人,多承擔一些不方便,造福經濟能力沒那麼好的人,何樂而不為?
http://phecda.blogspot.com

結論
擁有<=1間房的讚成空屋稅
擁有>1間房的反對空屋稅

是不是請例外的發表高見...
darren0727 wrote:
結論
擁有<=1間房的讚成空屋稅
擁有>1間房的反對空屋稅

是不是請例外的發表高見...


我贊成空屋稅,我家裏是有好幾間房;甚至我自己在台北住的也不是我買的。

但是一家裏面可以有「很多戶」自用住宅:只要有直系親屬把戶籍登記進去就行了。爸爸、媽媽、老婆、老公、兒子、女兒...我個人認為既然有這麼多人可以登記,對於非投資客來說,應該已經很方便了...經濟能力可以負擔的人,如果能為經濟能力還沒辦法負擔人的多想一想,其實是很好的

http://phecda.blogspot.com
darren0727 wrote:
結論
擁有<=1間房的讚成空屋稅
擁有>1間房的反對空屋稅

有直系血親可以掛名自用住宅的應該不會反對
erskine wrote:
.....只要有直系親屬把戶籍登記進去就行了。爸爸、媽媽、老婆、老公、兒子、女兒...我個人認為既然有這麼多人可以登記.....

依現行自用住宅認定,夫妻分開設籍只會認定一戶,兒子女兒未成年前不能單獨設籍......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