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前題是~要衡量是否有能力承擔沒賣出的利息支出喔!!
小弟於99年倒數第二天~也因為--<堅持自己底價>~賣掉了一間無緣的房子!
期間~誠如版大一般~遭受仲介的疲勞轟炸~一直替買方殺價~
但~小弟都不為所動!還反問仲介說~你當初說好的積極為賣家賣出好價錢的精神怎麼都不見了!!
原因是~在簽約時就表明實拿金額~也就是說~這中間不要找我砍價~除非要簽約了~再CALL我!
而且還一直虧他說~賣屋簽約前你們一直請我讓你們賣!還出動經理來說情!
現在是怎樣~簽完約了~就都忘記當初的熱誠囉!!
更好玩的是~某學長~還一直說他們很辛苦才找到買家願意出到這個價錢~~叫我考慮看看!
我回他說~叫我賠錢賣是不可能的~
結果他無理頭的說~現在是怎樣~賣家都這麼驕傲喔!!都不知道仲介的辛苦!
天阿~這是啥世界阿~
我說~我知道仲介很辛苦~~(因為小弟初出社會的第一份工作就是仲介業~~)
但這不代表我就要賠錢來慰勞你的辛苦~~況且~這份"辛苦"的工作是你自己找的,自己應徵的!!
最後還搞到差點投訴他~~但是因為體恤行業的辛苦~~所以忍住了
真是一段又好氣又好笑的過程!
不知道是不是同一家工廠出產的服務!!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