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仲鴻 wrote:不定期租約的話還好解...(恕刪) 過戶後不代償.不撥款.不交屋.....交仲裁.尋找有利己方的解決方式.抱持不惹事不怕事的態度......這麼久的時間?仲介公司是那一家?幹甚麼吃的.......契約中的最後交屋日??????
peace555 wrote:那請問一下...如果...(恕刪) 成立!!!因為土地法登記絕對原則承租人因相信土地登記上的名字而與屋主簽約則土地法為了保護承租方此合約成立除非證明承租方為惡意[知情]才不成立
展仲鴻 wrote:成立!!!因為土地法登記絕對原則承租人因相信土地登記上的名字而與屋主簽約則土地法為了保護承租方此合約成立除非證明承租方為惡意[知情]才不成立 承上例那請教 新屋主可以針對這一點向舊屋主求償嗎?求償金額多少為適當?租金嗎?假設是租金 但租金金額遠低於行情 該如何仲介或仲介公司 該負的責任是?
softfly wrote:承上例那請教 新屋...(恕刪) 可以!!!承租方因信任土地登記絕對原則而使得契約成立則實際真正所有權人為朱木炎朱木炎得向現在登記的所有權人要求損害賠償而賠償金額須視狀況而定...[我不清楚]仲介需付的責任是看個人或公司現在看起來應該是公司問題則朱木炎得以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向仲介公司求償仲介公司通常有繳交營業保證金[不多就是了]直接扣不過要先去申訴向那申訴我有點忘記了仲介公會!?地政!?請高手接力
softfly wrote:那請教 新屋主可以針對這一點向舊屋主求償嗎?求償金額多少為適當?租金嗎? 民法第 349 條 出賣人應擔保第三人就買賣之標的物,對於買受人不得主張任何權利。民法第 351 條 買受人於契約成立時,知有權利之瑕疵者,出賣人不負擔保之責。但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由349條可知,雙方訂買賣契約時,除非已與買受人朱木炎約定,出賣人屋主應該擔保該房屋沒有被設定用益物權、擔保物權、租賃權等。求償金額當然是租金,不過是符合當地行情的租金,要上法院的話最好是請估價師算一下囉。有錯誤煩請指正
展仲鴻 wrote:這樣子仲介又多一個故...(恕刪) 哪有,你沒看到很多雙棲的都嘛說仲介死沒良心,以下為名言錄買不到還可以跟這位仲介罵說"你這死沒良心的仲介""因為你沒幫我卡位讓我有機會買到,反而給投資客或是比我有意願買的不願意叫屋主等一下"這樣說拉房子是屋主的,他想賣多少是他的自由賣不賣的掉也是他的事今天我20坪要賣2億,請問有犯法????今天我20坪要賣200萬,請問有犯法???今天行情20坪1千萬,我要用1億買,犯法???今天行情20坪1000萬,我要賣100萬,犯法???今天你家要賣我要你配合政府打房賣低於成交行情,你會說我死沒良心要把你房子賤賣,要賣高於行情才對房價上漲一個銅板不會響今天屋主開天價,遇到一個潘阿買了隔天附近又往上開更高今天你是屋主隔壁30萬/坪賣掉,你會說那我賣25萬好了???即使你條件比他差,自己的房子總是比別人好心態,我也不用35我31就好了屋主要賣天價有錯???有犯法???如果今天你是屋主,隔壁要賤賣你想法又不同了如果你只怪屋主跟仲介你就錯了你真的沒看過仲介怎樣對待屋主的,你以為仲介只會叫你加價????今天你沒買,後天漲價了 要怪自己?還是仲介?還是屋主?我想你會怪仲介跟屋主,不會怪自己沒買"我要買的房子你沒幫我把價格殺下來買不到,我要怪你這仲介""我要買的房子你沒幫我把關風水問題,我要怪你這死仲介""我要買這店面你沒幫我把關這生意人潮未來發展,我要怪你這死仲介""我要買的土地居然沒有建蔽率容積率還不准給我插中間人進來我要怪你這死沒良心的仲介"這年頭罵仲介正夯(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