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是否真的有助居高不下的房價?

講那麼多幹嘛

沒實價登錄時房價漲起來就有手軟嗎?

反正不會更差了,那我們一般人還怕個屁

不用拿實價課稅來嚇人了,能不能順利實施都還是未知數哩。
實價登錄跟高房價好像不應該畫上等號,如果實價登錄式為了讓課稅公平,那麼有其必要,但如果是要讓房價下跌,未必可行.個人認為應該針對房地產課特別稅,讓囤積沒有正當使用的房地產成為負債,比如說有2間房子的,那麼就選高房價的房子課囤積稅,每年稅率遞增,稅率無上限,100,200,300就給他課下去,看他有多深的口袋.這樣有房子的人才會放手,這樣才能促進房地產的流通.世界上許多東西都無法保值,唯有黃金,房地產...,有保值功能,所以要讓房價下跌,只要拿掉保值功能,應該才會有效.

cywang40 wrote:
房價處於上漲趨勢時,買家的確沒有發言權
房價處於下跌趨勢時就不一樣了

跌勢一旦確立,少虧就是賺
不想虧本賣當然可以,不缺錢就慢慢等,也可以不要賣
買方在這種氣氛和環境下,自然找得到品質相近,價錢比你好的物件

屋主不想虧本賣,就跟買方不想當盤子一樣
雙方怎麼想、怎麼期待,都無法主導市場的走勢


當然我也同意

如果您沒房子

我建議您可以等台北房地產崩盤再進場
比價可以往上比,也一樣可以往下比。
座向比較好所以賣貴一點,座向比較差的就多砍一點啊。
價格透明是減輕市場亂象,避免混水摸魚的現象。

CC1311 wrote:
那香港跟上海北京也是...(恕刪)


同意
離開台北 很多地方很便宜
台北工作機會多 大家都想買 能便宜嗎
實價登錄=實價課稅,最好要累進稅率
房子可以很便宜的賣,但每年繳的房屋稅很貴,有第二戶房子的稅率要兩倍甚至四倍的稅率
登錄不實房價除了地政士有偽造文書和其他重罪外,連買賣雙方都要以這些罪嫌起訴

來吧來吧,就這樣幹吧
實價登陸課稅就跟汽燃稅隨油徵收一樣,原本就是交易金額越高課的稅越高...
這才是公平的做法...
本來就該這麼做,只是一直以來當家的都怕某些族群反彈而不做,
倒楣的是一般市井小民,損失的國庫,爽的是那些講話大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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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業者在鼓勵這種行為..難怪我會越來越討厭房仲....
我的常常更新部落格:http://myrmidomphotomusic.blogspot.com/

風聞有你 wrote:
實價登錄跟高房價好像不應該畫上等號,如果實價登錄式為了讓課稅公平,那麼有其必要,但如果是要讓房價下跌,未必可行.個人認為應該針對房地產課特別稅,讓囤積沒有正當使用的房地產成為負債,比如說有2間房子的,那麼就選高房價的房子課囤積稅,每年稅率遞增,稅率無上限,100,200,300就給他課下去,看他有多深的口袋.這樣有房子的人才會放手,這樣才能促進房地產的流通.世界上許多東西都無法保值,唯有黃金,房地產...,有保值功能,所以要讓房價下跌,只要拿掉保值功能,應該才會有效.


同意

但我認為實施機率不太高

起碼中國~香港~新加坡~日本~倫敦等也都硬起來先辦

我們才跟進吧


現在世界的潮流主要是首都的房價才貴的嚇人(所謂國際盤!?)
其他2~3線城市其實都不算貴

沒事可以逛逛591看中南部的房價

你就覺得...哇怎麼那麼"俗"呀




實價登陸有助於政府徵稅

並墊高一些交易成本

其實無助房價下跌

多頭時房價會再貴一些

空頭時房價也會再貴一些

惟有課稅課到持有成本上升時

(比如房屋稅由一間幾千元漲到10萬元)

才會造成房價下跌

讓錢工作,讓愛自由
kouyoumin wrote:
我建議實價課100%增值稅
增值100萬就課100萬
加價100萬就再多課100萬
賣方能拿到的永遠就是=當初買價


只要土地私有制存在,土地漲價歸公就不免流於清談。創造雙元的不動產制度,或許比我們在漲價歸公政府上鑽牛角尖來得切實可行。

國外並沒有對土地增值利益課徵土地增值稅的制度,多數國家都是視為資本利得,課徵所得稅了事。唯獨我國,受到國父思想的影響,憲法中明訂土地增值必須漲價歸公、地利共享,因此才有土地增值利益,不課徵所得稅,改課土地增值稅。

轉po~

個人覺得挺難的

幻(理)想是美麗的...現實是殘酷的

國父的最終思想是世界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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