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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仲介A價差 背信起訴

自由時報 / 2008/08/28

〔記者何瑞玲/北縣報導〕知名房屋仲介連鎖加盟店店長游家閎、仲介員司維平、吳俊泓
,受託代售板橋市一公寓,被控明知買家欲出價410萬元購買,卻涉嫌對賣家謊稱僅能賣
375萬元,從中A價差35萬元,檢方偵辦查出變造買賣契約時間,依背信罪嫌起訴。

檢方調查,52歲游家閎為知名房屋仲介板橋加盟店店長,司維平、吳俊泓為仲介員,94年
4月間受王姓屋主委託出售板橋市稚暉街5樓公寓,司某為圖不法利益,明知仲介員吳俊泓
接洽的買方陳姓婦人願意以410萬元價格購買,卻向王姓賣家謊稱只能賣出375萬元,王姓
賣家誤信以該價出售,房子轉手隔天,店長游家閎即將房子以410萬元賣給陳婦,並在半
個月後過戶完畢,不僅依約收取服務費,還賺取價差35萬元。
不管如何,最後簽約的金額是420萬,所以服務費在25萬2000內都合法…
至於當初講的什麼,因為沒有白紙黑字,很難告…
不過我想知道你們有用履約嗎?
如果他們系統沒有變的話,他們的履約一律要使用僑馥建經,是不能提前匯服務費出去的,一定要等結案時由買賣雙方蓋章才可以匯出。
所以…就看你要不要用這點去刁…

因為不了解你的情況,也真的很難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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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我幫版主解釋一下好了…
1.買方(版主)這邊確定是用420萬買這個房子,
2.但賣方(屋主)這邊被告知是簽400萬的,多出來的20萬是買方要求的,請屋主配合簽約,以便買方能順利貸到款項。
1是事實2是謊言。
由於買方本來就是420萬買,貸款下來後,在扣除了賣方原本的貸款給銀行的錢之後,剩下的錢會扣20萬下來再匯進賣方的戶頭裏。
如果買賣雙方沒有意外碰面,是不會有人發現這件事的,20萬就會當成服務費匯進仲介公司的戶頭。

其實這樣不算是交易有瑕疵,因為買方用想要的金額買,賣方用想要的金額賣,仲介的服務費用並沒有超收,可是就是…
奇檸子不好…
就不知道版主跟賣方有沒有再另外給服務費用了…
要買房子真的已經很不容易了!我相信我不是這家店第一次發生的案例,也絕對不會是最後一個,仲介在背後中傷我,確沒有誠懇的歉意,我要讓很多努力有一個窩的人,知道仲介惡劣的行徑,錢真的很難賺
timbo0916 wrote:
要買房子真的已經很不...(恕刪)


我遇到的仲介是把斡旋金當定金,要約書當成是定金收據,然後還去法院告我...

keivnlvmickey wrote:
我也想知道哪一家?我...(恕刪)


我覺得你比較奇怪....被我抓到你亂舉例(捧永x老闆的自傳新聞)
改了文章後,又說別人上來取暖....

你連前因後果都不看就亂攻擊別人.....這樣不好....

萬隆是個好地方 wrote:
我覺得你比較奇怪.....(恕刪)


某些房屋仲介本來就會希望苦主被坑殺後能閉嘴
這樣才不會影響牠們坑殺下一位
順道還會諷刺加酸溜溜
目的就是讓你閉嘴,安安靜靜的被坑殺就好!!!

買賣還是找大型房仲吧 桃園有信X房屋股票上市的

雖然收費貴了點 不過比較安心~

timbo0916 wrote:
我最近買了一間房子,...(恕刪)

angusweng wrote:
買賣還是找大型房仲吧...(恕刪)


我被全球最大的21世紀不動產告上法院!
只因合約過期我不要讓買方簽約前先看房,對方就請律師上法院告我了!

timbo0916 wrote:
我最近買了一間房子,...(恕刪)

大大請問是否可 PM 一下
深怕自己也中招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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