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協助!大樓地下室機械車位淹水但維修費要自行負擔合理嗎?


生牛肉 wrote:
停車位是私有產權水電...(恕刪)


停車位當成停車位使用時,所有權人有權拒絕他人車輛侵占車位。但若緊急危難時,依法避難空間必須提供民眾避難。
我家是管委會出的錢!!因為也曾經淹到機械停車的上層!
住戶購買停車位是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當大樓本身消失時(地上物消失),你能計入的也就只有持分的地坪,停車位本身無實質地權。當然您在買賣時建商或仲介應該都會跟您說到這點。
地下室在建築法裡本屬於防空避難室,您的購買車位行為屬跟大廈租賃長期條約,每個月繳交維護費是使用上的維修,而天災所致並非您個人使用不當損害造成,當然該由管委會負責!
況且既然都淹到停車位了,應該不是只有修機械車位而已,還有管路整修地面清潔....等!

大家的意見果然踴躍!也見識到了一件事情,每個人認知的角度不同,就會有不同的看法與想法。
看來需要跟管委會好好心平氣和而且理性的溝通了。
怎麼會有一堆人傻傻地去買機械車位的華廈咧,
明明有平面車位一整片那種產品可買啊,
稍微郊區點的華廈連地下室都是全部平面車位喔,
機械車位以後只能淘汰了,
每幾年做一次大水就讓你賠不完了

kano1221 wrote:
我家是管委會出的錢!!因為也曾經淹到機械停車的上層!
住戶購買停車位是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當大樓本身消失時(地上物消失),你能計入的也就只有持分的地坪,停車位本身無實質地權。當然您在買賣時建商或仲介應該都會跟您說到這點。
地下室在建築法裡本屬於防空避難室,您的購買車位行為屬跟大廈租賃長期條約,每個月繳交維護費是使用上的維修,而天災所致並非您個人使用不當損害造成,當然該由管委會負責!
況且既然都淹到停車位了,應該不是只有修機械車位而已,還有管路整修地面清潔....等!


插花問個題外話

我們管委會也是說:住戶購買停車位是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
所以自己的停車位,不可以停機車,不可以堆放雜物,
結果有一戶的停車位上方會滴污水,
管委會又說自己的車位面積,要自己維修,
要該住戶自行和一樓協調修漏費用。
kano1221 wrote:
我家是管委會出的錢!!因為也曾經淹到機械停車的上層!
住戶購買停車位是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當大樓本身消失時(地上物消失),你能計入的也就只有持分的地坪,停車位本身無實質地權。當然您在買賣時建商或仲介應該都會跟您說到這點。
地下室在建築法裡本屬於防空避難室,您的購買車位行為屬跟大廈租賃長期條約,每個月繳交維護費是使用上的維修,而天災所致並非您個人使用不當損害造成,當然該由管委會負責!
況且既然都淹到停車位了,應該不是只有修機械車位而已,還有管路整修地面清潔....等!


疑...我家的停車位是有權狀啊,而且也有土地持分啊...這樣叫沒有地權嗎?

另外購買車位行為屬跟大廈租賃長期條約就更奇怪了,我什麼時候和人家簽了這個約,我怎麼都不知道,又是和"誰"簽約.和大樓嗎?原來建築物也能簽約啊!!!


小乖乖333 wrote:
怎麼會有一堆人傻傻地...(恕刪)


買機械車位跟傻不傻無關,買與不買都看個人使用方式來決定.

難到你要買平面車位離你家1公里遠的地方嗎?
真的是傻啦,
我說的是買平面停車位的華廈啊,
視野比較開闊排場差很多喔,

機械車位真的又耗電又爛,
還有故障會弄死人耶,
有機會變成死人骨頭的車位,
為什麼要去買這種爛華廈咧????
想請問樓主如果你今天沒有車位,然後機械車位淹水管委會要求你多掏出1000元贊助維修,請問你願不願意?

小乖乖333 wrote:
真的是傻啦,我說的是...(恕刪)


機械車位40萬,平面車位120萬,像我這種窮人有選擇的餘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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