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ssahsino wrote:
小弟為7年級生,是某...(恕刪)
這種事情哪有公平不公平的,
誰不希望自己手上的資產可以上百倍變賣?
我的房子不能賣十倍覺得很委屈該找誰抱怨不公平?
樓主以為房地產很容易玩?
告訴樓主,房地產就是一種豪賭式的期貨選擇權,
站對邊的時候爽爽賺,
站錯邊的時候,你可以去問看看。
全台灣可沒幾個地方長期以來房地產一直都能如此容易獲利,
我就撿過房養房失敗者的便宜,他現金流吃緊到,我只跟他買一間,比他一堆房子賺的還多,
還有,當房東也是一種高風險的事業,
十個裡面有一個爛房客你就受不了,
有些人外表光鮮亮麗,你當她的房東才知道她有多爛,爛到可以上法院,
我運氣好沒碰過,但我朋友就碰過。
所以,投資也許可以很簡單,但是,絕對不容易,
不要只見賊吃肉,不見賊挨揍,
把一些自以為的公平正義放進自己的投資模型,這樣不管玩任何投資或投機都會死很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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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有三個:
1.祈求發生大災難。這個內容自己想像。
2.調高土地增值稅,以實價課稅。從憲法到法律都寫得很清楚,非來自建築物本身改良而增加的價值,應以土地增值稅收回。馬克思也對資本主義說了: 資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潤,它就會鋌而走險,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人間一切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冒著被絞死的危險。 房地產投資的利潤之高,讓炒作、開發、投資者願意冒著各種風險投入,要遏止,就是想辦法讓利潤變小,把土地增值稅按持有時間往90%、70%、50%三個級距調整,只是,修這個法的難度太大,全台灣各級民代,通通都是都市計畫開發的炒作元凶,當民代最好賺的方式,就是在都市計畫修正、未公告前,搶先去買下便宜的土地,等待公告、土地用途、使用分區變更後,大賺一筆。因此,誰願意去修這個法?此外,為了價格不下滑,投資客敢冒大不諱,去貼傳單排除麥當勞中途之家,它們會輕言讓修法通過?
最後,你願意支持這樣的法?絕大多數人不願意,因為這個法會讓他自己擁有的土地價格下滑。殊不知,這種貪圖小利的心態,才是養大房地產炒作的元兇。更直接地說,房地產價格下不來,不全是炒作者的錯,而是所有市民的共業。
再回到第一點,其實先進國家也不是真的多高尚,而是他們在掌握契機的同時,去做了一些改變,大部份歐洲國家,就是利用大戰的毀壞,在戰後重建時,修改了各種制度法規。第一項說期待大災難,是一種黑色的幽默,卻是也一種無可奈何的感嘆。
3.如果前兩項不容易做,最後可能,就是由政府興建大量的住宅,英文稱social house,台灣稱社會住宅,使用者無產權,只有使用權,年滿20都能申請居住使用,品質約等於國宅,使用價格低於平均租屋支出,以龐大的供給,去挑戰龐大的需求,讓住宅需求者不去助長房屋市場投資客的漫天開價。惟,該區域的居住品質,按照社會住宅的發展經驗,會成為較差的區域,大量的社會住宅丟下去後,短時間可以解決問題,但長久之後,還會有新問題出現,能否在新問題出現之前,解決現有都市發展問題?這就難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