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套房如果租給情侶的話 多一個人住價錢要怎麼算呢??

感覺有的房東真的很無聊

你是房客的房東又不是房客的媽媽

還管別人的私生活??

還有看樓主的邏輯就完全就是對人不對事

好像情侶房客就是奧客一樣
帶朋友回家過夜我家以前的做法是一開始的合約就有註明要罰錢...
那個年代的文化學生也比較乖...
現在都是改租東吳了
套房是可以多一個人住多收水電費500-1000元,

但最近感情因素導致的社會案件很多

只要掛一個,房子變凶宅

光房價的的損失就不知道要多少水電費可以補的回來
如果租金是包水電瓦斯
那多一個人就要多收水電瓦斯

如果不是包水電瓦斯
那你就由房客自己去協調

通常房東沒有那麼傻
租屋只包水其他水電瓦斯房客自行負責
或者你可以分
假設(租金不包電瓦斯)
如果是住一人--------租金8000
住2人--------------租金8500

多一人出入管理都比較困難跟複雜一點

挑東挑西要求東要求西..
請問方圓百里是只有你一間在租喔
現在是房客挑房東的年代
再挑到最後只會有小強進駐吧..
我以前分租一整層
水電自付的話房東沒在數人頭的
但是同層其他房客會要求我們要多攤水電費

後來租一間包水電的房東就會每月多收幾百塊水電補貼
夏天還要多收冷氣費1000/3個月


另外擔心提早解約或分手破壞房子?
你沒在收押金的嗎?
分手就破壞房子那也太幼稚了
如果他真的那麼幼稚,沒有同居還是會破壞你的房子的
如果有獨立電表 就不用加了吧
水費多一個人不會多多少 100 ~200最多
還有人說 多住一個人家具會耗損快
怎樣住兩個人 床會壞嗎 ?
大部分有弄壞家具是房客分擔居多
要每個月多500 是家具保固的意思嗎
說真的多那五百你不會比較有錢,

東西損壞頂多就是扣押金,

今天租房子是奇摩子,多的是房子可以挑。



要加我個幾百我可能就不租了,

租你一間套房可能就8000-9000...加那幾百真的沒意思。

如果是學生來說影響更大,對學生來說差一百兩百都是要他的命

online412 wrote:
請問房子是不是不要租給情侶比較好呢??? 剛看電視說情侶分手通常就會提早解約 或者是吵架破壞房子

有沒有人有心得的呢???????


之前新聞有撥男女吵架分手,變成情殺分屍案...
之前有過基隆房子租給單身女子..結果吸毒@@
房東要擔心的事情還真不少...
有一次,幫我女朋友找房子租

打給一個房東,他的房子是真的不錯

但租金也沒有說很便宜(一學期38000)

然後我就說是我女友要住的

他馬上補一句,我這是租給一個人的

如果要住2個人,要加1000/學期

然後公共電費大家分攤(這我覺得合理)

但我又不是天天去住,我自己也租房子

然後他說加1000是因為兩個人住家具磨損很快?!

我跟我高中同學合住兩年也沒看到什麼家具磨損

就算家具磨損,難道他每年或是每學期更新嗎?

加錢事小,最不爽的是那房東的嘴臉

好像只能跟他租一樣...

P.S.在淡水離捷運站3分鐘的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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