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首先他要先能導正相關制度,
從[炒作房地產業] 變成 [穩定成熟房地產業],
就像[台灣房地產]與[德國房地產]比較的意思。
另外,你真的知道台灣房地產的黑暗嗎?
光房屋的一百萬的總價,
可能30%都是白白被法令漏洞賺走了,
另外加上被哄抬的房價,
這2種不需要的價差加起來,
讓台灣的內需消費市場降低成長多少,
那個數值是很恐怖的......
房地產業者該賺的當然給你賺,
但重點現在很多所謂該賺的,
根本很多都是靠法令漏洞與哄抬來賺,
法令漏洞都是業者與利委們共創的,
不是不知,而是知而不改.....
其他看我26樓的回文吧,加減參考....
JCB88 wrote:
又一個純抱怨,提不出良策的廢文!
發展房地產業和發展出口產業,這兩者有何相左的地方?
以前傳產不也是一起發展的!當傳統產業推展到極限,需再投資轉型升級時....
靠處分舊的廠房土地等資產獲利後再投資升級?
以生意人投資的角度,可以的話都嘛是要兩個一起賺!
誰說只能做A產業,B產業就不能同時進行!
資金有排擠效應沒錯!問題是台灣有缺資金嘛?
..不投資應該不是資金不夠吧?










,又要求訂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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