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tra7810 wrote:除了受償順位的差異更...(恕刪) 這棟樓重點是討論要不要塗銷跟銀行債權能夠執行沒有很大關係而且就你所說的脫產情形,銀行如果能舉證,新屋主確實已經知道原屋主正被銀行催討中或訴訟進行中,那麼法院可能就會撤銷買賣關係,將所有權移轉回原屋主。
swabber wrote:這棟樓重點是討論要不...(恕刪) 你講到重點了....所以我的建議是儘快塗銷但是您的說法是塗不塗銷沒差別我只是針對您說的有沒有差別分析一番....您說的沒錯有脫產嫌疑 債權人可以向法院抗告但你沒說到 抗告成功的機率有多高?只有笨蛋才會脫產脫到讓銀行能夠抗告成功您懂法律知道怎麼玩 但樓主可不見得知道怎麼玩呀最後 真的建議儘快去辦理塗銷不要把事情搞複雜了
fortra7810 wrote:你講到重點了.......(恕刪) 正常人談要不要塗銷大概都是談省錢或是下次借款會不會省時間之類的如果是要討論如何脫產或是如何才能順利倒帳不被銀行查到扣押,那其實真的是另一種話題喜歡就好單純一點的思考 往往會比較正面
別理 wrote:別怕麻煩 自己去辦一辦 比大家想的還簡單 根本不需要找代書 打個電話問清楚要帶什麼 跑一趟地政事務所就好了 不用30分就ok了...(恕刪) 去地政塗銷真的很簡單又很快,不用代書啦!台銀的清償證明如果遺失了, 補發一張是500元! (我的是放一個多月後,要去塗銷, 結果不知道塞那去了,要再去台銀補發的前一天才又被我找到,省500)清完貨款不去塗銷掉, 沒有無債一身輕的fu啦~
以下幾點swabber大大已有詳盡的回答、就我個人所知再說明:1.申請清償證明(與取回借條)?借據銀行給不給您可能要視各銀行不同、如不給您可要求當面蓋已清償或作廢章後給您一份留存,清償證明主要載明您的此筆債務已全數清償、持本證明至地政事務所辦理塗銷。2.確定是否還有借款(具體名詞怎麼請業務操作,或自行操作何種渠道?)?確實銀行內部資料是不能給您看的、您問專員他也是告知您已還清,如您近期有要辦理銀行借款、可請銀行專員於對保時讓您看一下您的聯徵資料就可知道是否還有銀行借款。3.不塗銷,就不會產生代書費用是(例借用2000萬代書費用大約多少?)?同swabber大4.新房貸款,估計一半現金,一半新房底押,沒道理拿我還清的舊房去底押。是否有了清償證明,就不用設定舊房底押?(還不起大不了拿我買的新屋去拍賣)新房貸款應只針對新買房作抵押設定、千萬不要拿舊房去“共同抵押設定”、划不來的!5.跟銀行借錢,還不出來,不能用單一物件去還銀行(新房質押)? (名下其它財產銀行都有權查封?)當還不出錢時、債權人(金融機構或個人)會對債務人名下(債權人已知的動產、不動產)先作假扣押作為保全、但須先針對抵押物進行拍賣、如有不足受償時才會對其他財產動作。6.仔細看了下,好像意思是我提問的動作最好去操作完成。。至於專員有幫我省到錢,但個人認為沒多少錢,比方我要重新在跟銀行借2000萬而且條件也可以,最多省不到5萬台幣對吧?(如果我不計較這5萬是否該去操作好保我個人權益)? 請大大在給我確立一下謝謝。我回台灣也會打給我信任的可愛專員請她幫我操作一下。。。如果他洗我不必,我可跟他說,我不想省這筆錢。如果您還想用這間房向這間銀行借款就不要塗銷、想把這筆設定清除、心安、就去辦一辦吧!題外話:銀行房屋貸款是目前一項利率算低的(正常管道)借款,有些人是為了稅務考量、也有些是為了交易安全,其實銀行也是可以利用的!
清償證明要辦,但我建議不要塗銷好處如下1.如果以後要借錢,可以不用再花錢辦設定抵押權 (省錢)2.如果要急速取得現金,可以省下時間 (省時)3.如果出國在外,權狀等身份證明文件被盜走,塗銷抵押權將會增加被盜過戶的困難度 (防詐)
心和夜語 wrote:1.如果以後要借錢,可以不用再花錢辦設定抵押權 (省錢)2.如果要急速取得現金,可以省下時間 (省時)3.如果出國在外,權狀等身份證明文件被盜走,塗銷抵押權將會增加被盜過戶的困難度 (防詐) 很多人都會去銀行租保險箱,放上自己的土地房屋權狀大家有沒想過如果你去銀行辦理貸款後,如果沒有主動要求拿回土地房屋權狀,銀行會把你的土地房屋權狀跟借據一起鎖在銀行本身的金庫。安全性如同租保險箱一樣。而且因為你的土地房屋權狀是銀行主動幫你保管起來的所以銀行要負保管的責任不塗銷就如同上面所說的,優點很多唯一要注意的是1.不要跟銀行借錢不還2.萬一還不起不要想脫產的事,欠債還錢本是正常的事。3.不要當保人。如果真想當別人的保人,切記清楚 人+呆=保,當保人隨時要有幫借款人還錢的準備(萬一借款人還不起或刻意不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