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這樣做的話,房地產會???

根本不需要這麼複雜...

只要..自住保持現有房地產持有稅率.. 第2棟或第3棟以上課重稅(例如: 自住的30倍).. 馬上沒有人要囤房..

房價就會跌...

john6517 wrote:
根本不需要這麼複雜....(恕刪)


馬上就多了一門生意叫人頭戶~~

john6517 wrote:
只要..自住保持現有房地產持有稅率.. 第2棟或第3棟以上課重稅(例如: 自住的30倍).. 馬上沒有人要囤房..

流浪不想去淡水 wrote:
馬上就多了一門生意叫人頭戶~~


人頭戶有風險..

當有些人不想找人頭戶時.. 自然拋售.. 拋售的人一多.. 價格就會下降.. 當價格下跌.. 找人頭戶便失去意義..

這樣.. 既可以增加稅收.. 又可以把房屋回歸"住"的功能..
人頭戶的風險~遠低於賠錢賣的風險~
要跌個幾百~那花個十幾就能請到人頭戶了~~
而且風險是很容易避開的~~越出現你說的那種拋售的狀況~~人頭戶的生意就越活躍~~
由其是你抽的稅越重~~人頭戶能操作的空間越大
而且你還要算到~當價格稍微下跌~馬上有人買進~~很多人忍著不買很久了~~這些人也會造成"崩盤"延後出現
在來除了人頭戶..你忘了還有妻子兒女老爸老媽...這些是免錢又安全的人頭哩~~
流浪不想去淡水 wrote:
人頭戶的風險~遠低於賠錢賣的風險~
要跌個幾百~那花個十幾就能請到人頭戶了~~
而且風險是很容易避開的~~越出現你說的那種拋售的狀況~~人頭戶的生意就越活躍~~
由其是你抽的稅越重~~人頭戶能操作的空間越大
而且你還要算到~當價格稍微下跌~馬上有人買進~~很多人忍著不買很久了~~這些人也會造成"崩盤"延後出現
在來除了人頭戶..你忘了還有妻子兒女老爸老媽...這些是免錢又安全的人頭哩~~


大陸限購為避稅.. 假離婚所在多有.. 這都是風險..

大陸為動遷爭戶口.. 父子對薄公堂亦司空見慣..

更何況.. 當子女名下已有房產.. 該子女便喪失"自住"的優惠.. 便無法再去囤房.. 父母將有百年之日.. 待百年後.. 發生繼承自然變成第2或第3套房了..

台灣房子不是不足.. 而是擁有多套房的人太多了.. 只要這個政策能實施(或預告實施日期).. 經過一段時間.. 囤房獲利將不可再..
大陸怎樣我是不知道啦~~
但是台灣等到子女有能力買房的時候...都不知多久去了~
防止囤房最重要的是你要他囤房的成本高過囤房的利潤~
當你的成本高到一定的成度~馬上就會有相對應的辦法可以使用~
除非你走共產主義~~超過我就沒收~~但問題是在台灣辦不到~~
還有很多特例情況~~
共同持有的狀況~建商新建的狀況~換房過渡期~遠房繼承到偏遠又難賣的房產~
哦~還有區域問題~~台北一間也等同中南部一間嗎?那操作的空間又更大了~~

人頭風險先叫人頭簽本票來~在設定他的房產~~基本上人頭是欠我錢不是欠我房~~要還錢還是還房二抽一~~而且設定了~人頭也沒辦法私下賣掉~~就跟銀行貸款一樣的操作~

wsctw wrote:
突發奇想,如果有這麼一天頒布了下面這幾條法令


就您以下的觀點,建設公司不得建造住宅,請問現在的國宅買的人都是自住嗎?
基本上個人見到的都是買來賣的,政府並沒有確實做到提供給首購族優先購買的權利
國宅還是一堆人透過管道取得轉手獲利,基本上政府的法令絕大多數他們會考慮自己的利益
還有如果今天建商不能蓋住宅,你覺得台灣的建設會進步嗎?
關於實價登錄,也只是政府想出來的一種參考數值,畢竟沒有提供照片屋況做為參考
要賣房的人通常一定以最高的價錢為基準,可惜那個價錢或許是有裝潢的
只能說實價登錄功效有限,行情會不斷漲,是買賣雙方的問題
因為賣方想收到高價,買方也願意接受這個價格,所以行情才會不斷上漲
試問今天你賣房子,你會以十年前取得的價格賣出還是以現在的行情賣出?
以上只是比喻,以現況來說明知道自己房子行情落點,還是會以高於行情的價格售出
雖說價格偏高,但是還是有買方願意接受! 與其說行情是被炒作出來的
我倒覺得是因為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不然為什麼房價不會保持在一定的基礎價格?
而且您說10年不能租售,這點不就是說今天房子買了不喜歡還要等10年才能賣
還是現在大家都很有錢,放著當閒置的不動產再買一間
如果不能賣又不能租,請問所以有租金收益是不是都是讓舊有的地主或是擁有多數不動產的人獲益
以上都是我個人的淺見,勿筆戰
與其討論如何抑制房價,或是希望政府來拯救國民
我覺得不如去思考如何充實自己的能力
去想辦法去過更好的生活
不論是想要買房還是租房,都依個人價值觀決定
能讓自己生活過得更好,才是最重要的吧
先查空屋課重稅.再拿來提高租屋補貼.較實在
大家把放在銀行的存款領出來或轉為其他非不動產資產的效果可能還比較有用
擠兌銀行是很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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