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鄉苦工 wrote:
錯囉
應該直接建商就惜售了
留著以後賣多好啊
現在賣了他還賠錢耶
怎麼你也講這種基礎謬誤呢…
對建商來說,惜售賺的不會比拿賣掉賺的現金圈下一塊地再新開發一個新區塊賺的快啊
很簡單的道理…
對個人來說,假設一年固定漲20%,那房子都不賣才賺錢嗎?
A:房子放二年,總價值是原始資金的140%
B:房子放一年賣出,總價值是原始資金的120%,全買新標的,再一年後總價值是原始資金的144%...
房價中只有少部份是本金,大部份是貸款的話,滾本金的速度就更恐怖了
(奢侈稅就減少了這部份套利的速度)
別再說如果一定漲為啥要賣了,那是部份人故意想誤導聽眾的說詞

不要只是忌妒的心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