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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es Laih wrote:
29 歲之前可以解決卡債,又可以存 80 萬,不知道幾歲出社會上班賺錢?一個進公司的新人能有四萬的薪水收入...(恕刪)
我朋友的前妻跟他結婚後,立刻就結清卡債一百多萬,還買了新北1千多的房子
因為,朋友是科技新貴(早年有分到股票的那一種)
沒看過這本原書
不過照這樣看來,應該是第一間增貸出錢當頭期款,然後第二, 三間動用寬限期的機率很高
不然月薪收入十幾萬也周轉不過來
貸2000萬,20年期本利攤還,一個月房貸破十萬耶
租金才6萬根本只能cover不過來
出來跑的總有一天要還的
現在很多包租公就是寬限期到繼續轉貸,一直不還本金
還記得金融海嘯之前,一堆小資XX基金股票投資賺千萬的書跟新聞,一堆藝人錢都砸在基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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