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奢侈稅配套,財長:房屋持有2戶以上者擬加稅


yucheng1011 wrote:
不會過戶給老人家嗎~...(恕刪)


過戶還要贈與稅,老人過世還要遺產稅!政府感謝你幫忙剝了他兩層皮

Goldefly wrote:
所以說一堆人看到類似...(恕刪)


所以政府啥事都別做..翹著二郎腿看報就好嗎
台灣政府的所作所為的最高準則

就是

怎麼從人民口袋中挖錢來補公務員的福利黑洞.


個人是贊成的...不過請先把軍公教的一堆補貼先去掉吧.


良心建意 wrote:
今天財長說,奢侈稅配...(恕刪)

fungwan wrote:
過戶還要贈與稅,老人...(恕刪)


能被扣到遺產稅的..應該有二千萬的身價了..該課一點點稅了(遺產總額-免稅額-扣除額)*10%

yucheng1011 wrote:
能被扣到遺產稅的.....(恕刪)


所以我說政府感謝你啊
政府有注意到這方面的問題絕對是百分百支持!
不過對目前政府的信任度不得不懷疑最後的執行力...
前面說的人頭戶也是,有朋友當人頭一次就入帳3~6萬,聽到時整個很冏...
反正要不是就是過幾天就沒聲音了..
要不然就是立法後發現是收公告現值的千分之一..
就不痛不養..

然後這時某馬就跳出來說,這是改革的第一步,不要在意收多收少,至少我們做了

真的要做,就應該是每個人得申請一套免收或收超低,非登記為免收的,排除設定的免收那一戶,依照購入時間,第二間起,照原標準收,第三間以上開始收市價5%,四間收市價10%...看有沒有人囤囉..

如果是分開持有的.每一間只得由持有人之一的人登記.請自行協商申報..

如果覺得不公平..那簡單..第二套租人..照第一套收超低.但請申報租房合約,依照房租收入繳所得稅..
第三套租人,降一級照第二套原標準收..一樣申報租房合約,照房租收入繳所得稅..
也就是最多囤三套..也最符合一些人說的父母留一間,自己買一間,經商一間..那第三間就租給有登記得公司即可.

這樣子政府都是租賺不賠..再來也能逼出囤房的人..還能讓一些租不到房租不起房的人低租..
其實能動的太多了..政府沒真的想做而已..

有人說市價認定或追查人力怎麼辦,剛好失業率很高,多創點公務員職位,順便要求要考鑑價師執照,看看這個考試有沒有人考..多到一堆人搶吧..

食品安全也是..沒人查就申請擴編..之後再依需求裁員..反正現在公務員已經不是鐵飯碗..

又有人問..那這些人薪水怎麼來呢?查到跟收到的稅就是薪水來源囉...!!

終究一句就是政府執行力問題!!
雖然兩岸關係和緩,但別忘了紅黨一向是台面上一套,抬面下一套,"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在中國的媒體是看不到第二句的
這個方法其實課不到真正的炒房大戶,因為他們只要成立公司, 把房產掛在公司名下就好








wiseabni wrote:
台灣政府的所作所為的最高準則

就是

怎麼從人民口袋中挖錢來補公務員的福利黑洞...(恕刪)


賓果!!
私心.知識.經濟會限制到自己視野
財長先生或許是說說而已

等一些大頭出來哼一聲,就龜縮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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