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72060374215 wrote:關於解職這部份已經多次和勞工局詢問,勞工局也是提供多種方案建議,孕婦的工作權也是其中一種。因為我已經和對方撕破臉(我也不爽解職跑去理論,絕對不是大吵大鬧),我和老婆討論後,因為目前她的身體狀況不堪負荷,我決定讓她休息待產,同時我也要求雇主給予"非自願離職書",所以才有失業補助可以拿。 奇怪勞工局沒跟你講清楚?你要先要求恢復孕婦工作(沒上班期間老婆薪水照算)..生產時拿產假+全薪..這時期年終獎金也是有的...產假完育嬰假可以請6個月6成薪以上都先拿到...最後如果還回不去..才請公司開非自願離職書去拿失業給付在這之前...請老婆文件別亂簽喔!
你老婆都幫你反對了,你還煩惱什麼?再說你岳母的兒子想買車,她自己沒能力幫忙卻要你幫忙?結婚聘金不夠你要不要幫忙出一點?以後她兒子買房你要不要出一點?況且還在當兵的小孩子買車幹嘛?沒什麼假設不假設的問題,都已經結婚了要有主見一點!
walter0427 wrote:題外話:2010年的Camry G還可以賣到72萬喔??這麼保值??這台當初定價不是一百上下,過了四年還可以賣七折?真是神... T牌車在台灣只有一個神字,保值性超高我查了一下,2010年 Camry G 價格在100~110萬左右好貴啊= =...我還真的寧願買房子比較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