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正義應該從拆除頂樓違建開始(排除鐵皮防水)(1/23更新)

THE666 wrote:
之前的台北好好看,台...(恕刪)


這個說法不正確...算是某種馬路說法

違建不拆...只有"違建部分"不補助(不能拿政府錢修鐵皮屋),違建要自費美化,補助款打七折(其他合法部分)

並沒有不拆就不補助的狀況

大部分是被都更程序(整建維護由都更處審查)拖到+有反對戶+審議委員刁難

因而放棄的
屋頂加蓋鐵皮屋是台灣的傳統固有文化與特色,不是少數人可以決定其去留的...

lulalla wrote:
民國84年1月1日就是某陳姓市長上台之後宣佈的,其原因是某陳姓市長家在民國82年蓋了違建,佔用防火巷外推為廚房使用,為了不拆自己家,所以宣佈民國84年1月1日以後的是新違建,之前的算老違建緩拆。

原因就這麼簡單。...(恕刪)


原來是這樣喔...跟現在某縣縣長很像,根本一個樣,通通變成自家的...

扣西雄 wrote:
很多人都認為居住正義...(恕刪)


先把該有的騎樓還給行人吧

每次推娃娃車被逼到要走馬路很危險

還有很多台電電箱根本就把人行道完全佔據

快~! 哪個候選人敢保証大刀闊斧的拆我就投給他

lulalla wrote:
民國84年1月1日就...(恕刪)


這是什麼鬼阿....
原來當官可以收受__錢,還可以搞一個對自己有利的政策喔((好像立法__員同意法案也這樣
我真的不知道台灣還有什麼可以指望的了

貓鮪魚 wrote:
頂樓加蓋真的很煩不然...(恕刪)


對!!!!超級不爽的!!
加蓋不讓樓下住戶晒衣服就算了(全部給你圍起來),
居然在前面又給我家蓋養鴿子,
我真想......他X的
頂樓加蓋還好吧!!!
我家這裡還可以加蓋兩層耶!!!
四樓變成六樓!!!

前面從二樓開始到四樓都切齊跟一樓雨遮一樣
後面防火巷從一樓到六樓都佔用

實坪從32坪變到50坪
四樓更誇張從32坪變成140坪

擴建日期為民國93~96年間

地點只能說在新北市新莊區
扣西雄 wrote:
頂樓違建讓人不勞而貨
以每坪30萬來算
若加蓋使用面積20坪
頂樓住戶就幾近無償取得600萬的利益
風險卻要樓下住戶承擔
這合理嗎?

除了自用外
我們可以看到頂樓加蓋常見的出租問題與工廠問題
造成鄰居間的反目與衝突
以及最後造成都更阻礙的問題

為什麼政府不能一併且優先處理呢


政府未來絕對不會拆違建,
所以居住正義未來絕對不存在。

得證


公平正義世界和平 ... 簡稱「做夢」
人生就該好好的玩 !

Roger996 wrote:
先把該有的騎樓還給行...
快~! 哪個候選人敢保証大刀闊斧的拆我就投給他(恕刪)


這年頭你還相信政治人物的保證喔...
小弟倒是很好奇另一種狀況:
頂層(公共區域)下雨會漏水到下方住戶,需要修繕
理論上頂層是大家共用的,所以應該大家平均分攤費用
那有多少住戶願意阿莎力的出錢?

不管公寓或大廈,我認為頂層是屬於公共的這點沒錯
但如果爭使用權利時喊說是大家的,但要盡義務時卻拼命推卸
這樣就不好了!這樣的行為不會比頂樓的高尚啊。

曾聽過一種例子:
下方住戶去頂層烤肉,反正是公共區域,也就不怎麼愛惜
任由木炭破壞頂樓的防水漆(或PVC)、垃圾也不清理乾淨
久了以後頂層會積水、滲水到頂樓住戶
要修繕時,大部分住戶都以頂樓住戶是受益人為由不願出錢

爭權益是應該的,但也別忘了義務啊!
拆~拆談何容易~
居住正義和拆頂樓有關聯嗎?
買不起還室買不起~
買的起還是買的起~
你多久沒爬樓梯上頂樓~
一年爬一次還是半年爬一次~
叫你爬樓梯上頂樓你也懶得爬~
新聞不是報導新竹三年只拆九戶~
你家週邊你有去檢舉嗎?有按碼表看看多久來拆嗎?
台灣特產~怎麼可以說拆就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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