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中間發生何事,這都不管
若是那對年輕夫婦脫手賣出比你賣給他的更低
甚至100萬,
那你會想說,在退還他們50萬嗎??
………………
今天那對夫妻多賣了300萬,你就如此了
那如果多賣到500甚至700萬……
你不就要登報找記者了???
買賣房屋,甚至任何東西
除非有白紙黑字……
不然……
就都是,一個願打…一個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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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句很不禮貌的,別生氣呀……
若是今天那年輕夫婦在跟你買了以後,不到一個月就以相同價錢賣出,
那你還會如此生氣嗎???
今天那夫婦拖了快半年轉手多賣300萬,
你如此生氣。
那到底你是生氣對方騙你,而賺走本該屬於你的300萬
還是生氣他們沒自住就賣人,而多賺3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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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說,我在說風涼話…
我也買房子,除了貴了5~70萬外…
房子問題也一堆…
我把對方當朋友對待,甚至因為他是我朋友的朋友…
我如此的信任他人格
誰知道他的人格只值這幾十萬
寧願不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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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問,我該怎麼半???
怪誰???
還不是我自己沒做好功課
還不是我自己太容易信任
……………
所以呀,你該怪誰??????
假如對方買了以後,就馬上掛賣………
(這已經欺騙你,說要自住的理由)
但掛了1~2年最後更廉價賣出時……
你還會如此氣憤對方說要自住卻是拿去賣人,這件事嗎???
唉…說到底還不就是那中間的關鍵
3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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