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tislin wrote:
JIN先生,強烈要求請將上述的文字做修改,本人任職北市某中隊消防局專檢小組主管,對於不實文字指控已經涉及市府消防業務形象,此處乃公開之論壇,請注意法律層面問題,本人已經截圖,再不修正即報網管處理。
消防局針對的是檢修申報之對象進行複查,若檢修申報書內容與實際消防設備之檢測有不同,專檢小組會針對申報之消防設備士或設備師開立不實檢修,若申報內容符合,則檢修申報書內所載明的缺失則開立限期改善通知單給申報場所。至於版主提到的花費要一百多萬之問題,這牽扯的層面非政府機關問題,但有心的主任委員有消防業務上之問題,可以請教負責的專檢小組成員,相信基於服務之立場,一定給予必要之觀念。
我發表的言論我負責,要告我快去告.
MD 總統都可以罵,你消防局算哪根蔥.
別自命清高了,業界誰不知道??
搞毛就玉石俱焚吧!
你要我修改,是要我點名嗎??
JIN DER LAND OFFI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