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wan1234 wrote:話說最近似乎國稅局有...(恕刪) 所以這些店面不用辦營登或營抄??所以這些店面不用辦勞保??所以這些店面不用辦刷卡??只要要上述任何一項租約曝光是很正常的倒是可以作公開版租約來歸避但是如有租約糾紛時還是有風險
房東簽約時,可以要求因此租賃契約所增加的稅捐,由房客負擔。此屬私法自由。另國稅局都有當地租金一般標準,縱使作假,也不得低於此標準,低於此標準會被補稅,所以,請找有實務經驗者談,或是直接問國稅局較佳,謝謝!!
donny419 wrote:都已經有能力租屋給別人, 表示你的經濟能力不差, 為什麼不誠實繳稅?...(恕刪) 因為那群國家高層政商人士無時無刻都在提醒我們"誠實納稅是呆子"國稅局也只敢拍一拍小蒼蠅國家每年有多少隻大老虎國稅局連摸都不敢摸有的還是頂頭上司是前途不要了??還是國稅局混太久,想去深山裡面享受森林浴??
twolightenc wrote:我沒說不合法我只是說...(恕刪) 並不需要擔心這麼多你可以先約定繳5%或10%如果到時收不夠國稅局的補稅單一定會追到房客補到脫褲子.....坦白說這政策根本假打房真加稅還是加在最弱勢的租屋族....要抓到投資客補稅...別傻了人家整套稅務規劃早就做足了...
dennis10 wrote:並不需要擔心這麼多你...(恕刪) 所得稅納稅義務人不是房客國稅局不會追房客 囧rz房客如果是公司行號,就會有扣繳義務違反扣繳義務對於公司負責人會有罰則...不會因為你的租約訂一條房客負擔稅捐國稅局就找房客討那這樣天下會大亂我去路上找個流浪漢給他一千元簽一份合約約定我的所得稅他都必須負擔國稅局並不會就找他要要到脫褲,而放過我...不懂就打電話去問稅務員,如果想要避稅就去找會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