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似乎房東們把房租都改收現金了~~~


gowan1234 wrote:
話說最近似乎國稅局有...(恕刪)

所以這些店面不用辦營登或營抄??
所以這些店面不用辦勞保??
所以這些店面不用辦刷卡??

只要要上述任何一項
租約曝光是很正常的
倒是可以作公開版租約來歸避
但是如有租約糾紛時
還是有風險
看完..突然想到以前連續劇...

老爺我去收租..老牛你最好有錢交租..你女兒..嘿嘿嘿...

gowan1234 wrote:
話說最近似乎國稅局有...(恕刪)
房東簽約時,可以要求因此租賃契約所增加的稅捐,由房客負擔。

此屬私法自由。另國稅局都有當地租金一般標準,縱使作假,也不得

低於此標準,低於此標準會被補稅,所以,請找有實務經驗者談,或是

直接問國稅局較佳,謝謝!!

donny419 wrote:
都已經有能力租屋給別人, 表示你的經濟能力不差, 為什麼不誠實繳稅?...(恕刪)

因為那群國家高層政商人士
無時無刻都在提醒我們
"誠實納稅是呆子"

國稅局也只敢拍一拍小蒼蠅
國家每年有多少隻大老虎
國稅局連摸都不敢摸
有的還是頂頭上司
是前途不要了??
還是國稅局混太久,想去深山裡面享受森林浴??
一開始就書面約定稅金由承租客負擔並繳稅啊!
直接對方開扣繳憑單給我
大家都誠實乖乖繳稅
啥問題都沒有

反正租金我實拿沒變,有差嗎?
twolightenc wrote:
我沒說不合法我只是說...(恕刪)


並不需要擔心這麼多
你可以先約定繳5%或10%
如果到時收不夠
國稅局的補稅單一定會追到房客補到脫褲子.....

坦白說
這政策根本假打房真加稅
還是加在最弱勢的租屋族....
要抓到投資客補稅...別傻了
人家整套稅務規劃早就做足了...
dennis10 wrote:
並不需要擔心這麼多你...(恕刪)


所得稅納稅義務人不是房客

國稅局不會追房客 囧rz

房客如果是公司行號,就會有扣繳義務

違反扣繳義務對於公司負責人會有罰則...

不會因為你的租約訂一條房客負擔稅捐國稅局就找房客討

那這樣天下會大亂

我去路上找個流浪漢給他一千元簽一份合約約定我的所得稅他都必須負擔

國稅局並不會就找他要要到脫褲,而放過我...

不懂就打電話去問稅務員,如果想要避稅就去找會計師

幹嘛說出來,很討人厭耶,少了很多好戲可看。
多數的老實人是沒有甚麼稅務規劃的

現在這個社會...

有錢人才有機會跟方法逃稅

稅是沒有錢的人繳的...sad

你們都要你們的小孩好好念書奉公守法

但是一方面告訴他們為國家付出的是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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