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阿,粉飾太平,實價登錄不含法拍屋

neomaster wrote:
政府弄一個"實價登錄",無非是想提供一個合理的市場行情價給有意願的買賣雙方參考。
以便決定買多少/賣多少。再來無非就是實價登錄久了以後,時機成熟,拿到實價課稅用。
因此,此"實價登錄"的價格,應使其接近正常市場行情價格。(至於房仲或代書,如何在實價登錄上做調整,這我是不太清楚.. )
所以,在估價技術規則裡有"情況"調整,舉凡 急買賣/急租/親友間交易/拍賣/債權債務而移轉…,均非屬市場行情,理應應做調整後,才能視為正常價格(行情價格)
所以,政府如果在實價登錄上把這些已知的情況先行做移除,應該也是考量到這一點吧...(恕刪)



個人不甚認同此種說法!


綜觀許多國家在所謂實價登錄之規範及出發點,主要都是為了呈現不動產在市場交易的透明度
且藉以作為各類稅負之課徵基礎,以及可資建構完整之不動產相關統計數據,並供各類型經濟評估

特別是不動產交易市場,原本其價格行情即具備所謂動態變化之特性,影響變數與狀況亦繁複
因此與一般統計角度相異的是,若出現偏離值之數據,則更應明確揭露其細節緣由與對價記錄
以求清楚呈現在特殊情況下之交易結果及其頻度變化,會對市場價格波動帶來如何之影響

尤不動產離群交易價格之出現,並非是研究環境下之實驗數據誤差,反為一真真實實之交易結果
故對於此種可彰顯交易市場氛圍轉變之特殊參考值,刻意調整反會降低其資料之完整性與真實性


因此以當前台灣這種截頭去尾式的"實價登錄",其實較偏近於所謂"壟斷"概念之市場價格控制
除既未能表現不動產市場之完整資訊透明外,於未來之課稅公平上,也易生人謀不臧之弊端


至於何以我國之制度要如此規劃設計?.....那就有待各位的智慧去評斷了!
政府是可以把所有的交易資訊都揭示出來。所以有可能是這種情形 A/B/C, 急賣/正常交易/法拍, 略低/正常/低。
假設:
甲看上緊鄰在C旁的一間房子,那麼甲應該如何去參考A/B/C的價格,而做出合理的出價?
乙想賣緊鄰在A旁的一間房子,那麼乙應該如何去參考A/B/C的價格,而做出合理的出價?
如果你是買方,你又會如何決定要出多少錢價呢?

看來,最好的辦法,還是請"估價師"估價好了。
那麼估價師又要如何估價呢? (比較法/成本法/收益法??)


AlfieKuo wrote:
個人不甚認同此種說法...(恕刪)
說不定明年法拍量就要比實價登錄量還多了

更可怕的後年~大後年

連法拍量的車尾燈都看不到

真是~法拍台灣


工商時報記者/方明
2018/04/17 10:50


林口知名豪宅「國家首席」近年命運乖舛,不僅多戶賠售,還出現多戶法拍,該社區17樓戶2014年3500萬買入,去年12月2700萬售出,屋主認賠800萬含淚出場,堪稱該社區最慘賠案例;3樓一戶遭法拍,去年第一次底價為4300萬,一路流標,5月8日即將第四次法拍,底價降至2203萬,拆算車位後單價約14萬,若以底價拍出,將會成為「國家首席」最低成交價。

「國家首席」為林口區大坪數豪宅,整個基地超過7千坪,位於文化三路和中華一路口為「國家一號院」,文化二路和中華路口的則為「世界首席」,預售開價30~38萬,2014年6月完工,7月交屋,實價登錄揭露2017年交屋價格在22~29萬間不等。

從實價資料來看,即將第四次法拍的為「國家一號院」3樓戶、148坪,當初買價為4650萬,目前身價已跌到對折還有找,謄本顯示除了貸款銀行外,還有兩個債權人,分別為興富發建設,和一位自然人,就算四拍順利拍出,興富發和第三債權人也都拿不到錢。

台灣房屋智庫發言人張旭嵐表示,「國家首席」流入法拍的案例不只一次,去年2月也有21樓戶97.3坪,底標為1812萬,最後興富發以2106萬買下,單價守在21.64萬;而今年1月20樓戶137.7坪,一位自然人以2483萬標下,單價跌破2字頭,僅剩18萬。

「國家首席」除多戶法拍外,也有多戶認賠出場,今年1月9樓戶售出總價2258萬,但該戶2014年的取得價格為2580萬,賠售了322萬;17樓戶2014年3500萬買入,去年12月2700萬售出,賠售800萬,堪稱國家首席最慘賠案例。

張旭嵐表示,「國家首席」的賠售風從去年最明顯,平均賠售100~500萬不等,主要因為該社區戶數多,坪數又大,遇上房市轉向,高總價大坪數產品去化慢,當初入場的投資客過了房貸寬限期後,付不出貸款,與其被銀行查封法拍,乾脆賠售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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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強調,未來利空不斷,房價炒的太高,慢慢的會回歸市場應有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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