嚇阻違建 柯文哲:建物有違建不得買賣

違建不得買賣,執行面感覺是有問題
實際能不能做成我不大確定

但打違建為罰款會不會比不得買賣更好些?
行政罰鍰的話,送交議會通過應該就可以
感覺可行性會高些

而且能夠連續罰的話,別說天天罰一個月罰一次
我猜都會有大半違建戶會受不了


無聊剛查一下,內政部的確有要修建築法,修法通過的話
違建的確可以連續罰,只是不知何年何月才會修法通過
clozapine wrote:
嚇阻違建 柯文哲:建物有違建不得買賣
我想仲介會先上街頭吧


還有投客大亂鬥的好戲要上演了~
果然是神人,當建管處長還在為人力不足傷腦筋時,柯P就已經指點出問題的核心所在。

違建本來就不合法,當危及周邊住民生命安全時,沒有第二個理由,即查即拆!如果沒有立即危險性,除了如柯p說的,應該限制買賣外,也應該調高其罰金,並且採累進罰則,以及限制住居。

政策的推行,要讓人民有感,讓人民相信政府執法的決心,當人民都守法,自然就沒有違建的可能。
papasi wrote:
之前那篇本來有打這個,後來太多刪了 ^^
這個其實現在就有了,只是有人檢舉才做...(恕刪)

如果做到使用執照發後1年再檢驗1次就很有趣了XD
奇怪耶,柯P怎麼又龜縮了

昨天明明看到,他在電視上說
新違建2萬6千件 再出現絕對給你
新違建2萬6千件 再出現絕對給你
新違建2萬6千件 再出現絕對給你

很重要,所以要連說3次

柯P不是打算要修法,只要違建,唯一死刑嗎?

如果這法條通過了,個人是樂觀其成啦
反正只要有法源依據,就依法行政就好了
相信這法一通過,應該會減少很多違建吧
還是說,會抓一堆人去執行死刑呀,想想就刺激

但怎麼才過一天,就不讓人死了
改成不能買賣了?

這樣不行啦,我強烈懷疑中間有什麼暗盤
柯P一定是受到高層的施壓
挺柯P的粉粉站出來一起支援柯P,一定要給他死啦
我是說,違建再出現絕對給你死啦

part-time wrote:
哇,所以你懂經濟學...(恕刪)


安安,感覺你很懂黨工耶?

rukawa768815 wrote:
拆違建有好有壞可以...(恕刪)


很好呀,然後北市府順勢介入推出大量社會住宅只租不賣,無良房東房從5000漲到20000,市府租你10000就好,看看大家會租誰的房子,你不是富可敵國怎麼跟政府鬥??
純粹嘴砲!

打違建的唯一方法跟打樓一樣,就是加稅!
只要增加樓地板使用面積,就比照房屋稅跟地價稅課下去。

其它方法都只是在講好聽,騙騙選票而已!

室內裝修本來就要依法申請許可

只是大家便宜行事 大部分都沒申請

更別說加蓋 二工那些跟原本建照使照根本天差地遠的違建

調原始圖面比對就知道了

讓違建不能買賣

也算是加速推動都市更新的方法吧

房子老了申請改建不易

也許部分屋主就會開始同意都更了



柯文哲這種話,是喊爽的,讓酸民爽而已

他如果這這麼做,有很高的機率是違憲的。

憲法保障人民的財產權,包括自由處分的權利。

對人民自由的限制,規定在憲法第23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違建百百種,不是每一種都符合 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之要件的。

法律對人民自由權的限制,也要符合比例原則

拆除違建,是政府的工作,違建若真的妨礙他人自由、造成緊急危難、破壞
社會秩序,降低公共利益,就去拆了就對了

放著政府該做的工作不做,

卻直接規定違建不得買賣,這是大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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