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一事少一事不是最擅長領域嗎?
除非嚴格執行,每個月要掃20戶~否則丙等
不好意思...借個版面問一下
看不太懂改前跟改後的差異??

我理解到的是:

目前:
農舍起造人須為農民...但蓋好後,可以賣給自然人

修改後:
農舍起造人須為農民...但蓋好後,可以只能賣給農民

是這樣嗎??


還有一個問題是
那自然人要如何取得農民資格呢??

非常感謝
這次不僅是公告新的農舍買賣資格,還修正了對農民的資格認定。

要成為農民必須加入農保、或是健保第三類。

要加入這類保險,做「農民監」:
你必須有耕作收入、耕作實績一年以上。
必須先苦一年以上,在農田裡工作、沒家可住....

可憐的農民,已經要靠天吃飯、收入要被盤商剝削,現在連蓋個農舍、買個農舍、農地都這麼麻煩.....
誰笨?誰要去當農民!?

要努力向下 wrote:
不好意思...借個...(恕刪)
就我自己了解的部分
目前應該是一些農地蓋了簡易農舍...請了水電
然後賣給有錢的自然人
然後有錢人再改建為超豪華農舍或民宿

我自己假設的...
未來會不會出現一些提早退休的人
或者買家讓自己爸媽當人頭買了農地

買了農地...
然後買農地一年後...加入農保...具有農民資格
雇人耕作兩年(因為買賣後2年才可蓋農舍不是嗎)...
然後蓋了簡易農舍...請了水電
又改建為超豪華農舍


所以修改前跟修改後...只差這兩年的差異??
這算是一個解套的做法嗎??


jerrych wrote:
這次不僅是公告新的農舍買賣資格,還修正了對農民的資格認定。

要成為農民必須加入農保、或是健保第三類。

要加入這類保險,做「農民監」:
你必須有耕作收入、耕作實績一年以上。
必須先苦一年以上,在農田裡工作、沒家可住....

可憐的農民,已經要靠天吃飯、收入要被盤商剝削,現在連蓋個農舍、買個農舍、農地都這麼麻煩.....
誰笨?誰要去當農民!?...(恕刪)
說真的~~~台灣政府該通盤檢討了
工業用地與農地,該一並檢討,市府該重新規畫都市計劃了

經過幾代人,與都市變遷與擴張
很多農地已經在都會區附近
有很多人拿到的遺產都是幾十到百坪農地
你要叫他們怎麼處理,難不成要他們閒置然後年年繳稅

都會區擴張,土地要哪來
沒土地怎麼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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