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應該是一些農地蓋了簡易農舍...請了水電
然後賣給有錢的自然人
然後有錢人再改建為超豪華農舍或民宿
我自己假設的...
未來會不會出現一些提早退休的人
或者買家讓自己爸媽當人頭買了農地
買了農地...
然後買農地一年後...加入農保...具有農民資格
雇人耕作兩年(因為買賣後2年才可蓋農舍不是嗎)...
然後蓋了簡易農舍...請了水電
又改建為超豪華農舍
所以修改前跟修改後...只差這兩年的差異??
這算是一個解套的做法嗎??
jerrych wrote:
這次不僅是公告新的農舍買賣資格,還修正了對農民的資格認定。
要成為農民必須加入農保、或是健保第三類。
要加入這類保險,做「農民監」:
你必須有耕作收入、耕作實績一年以上。
必須先苦一年以上,在農田裡工作、沒家可住....
可憐的農民,已經要靠天吃飯、收入要被盤商剝削,現在連蓋個農舍、買個農舍、農地都這麼麻煩.....
誰笨?誰要去當農民!?...(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