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萬的房子 公告市價 可能很低

直接過戶繳納贈與稅就好了

應該不會超過10萬元吧

souryue wrote:
1200萬的房子 ...(恕刪)


我也是覺得應該先去查看看公告現值再上來發問會比較有效果,
先去地政事務所請領土地及房屋謄本.
1.房屋現值部分:看房屋稅單.以課稅現值計算
2.土地現值部分:土地看持分幾平方公尺,乘以現在現值
1+2即得該過戶房屋之總現值.

岳母要過戶給你老婆,以買賣方式過戶為之並不建議,國稅局會查你們交易之金錢流向,如果被查到以假買賣行避稅之行為,除必須補繳贈與稅外,會另外以違章案件查罰.會造成樓主你更多的困擾.

以贈與方式為之,你必須要負擔以下稅款:
1.贈與稅:一人一年度贈與之免稅額為220萬,如你岳母之房屋總現值不超過.你直接到國稅局填寫申報書,申請贈與免稅證明.在過戶同時一併附上該項證明.如超過220萬,建議你們年底轉明年初一起申報贈與,以連件方式送件就可以以440萬免稅額度進行免稅申報(即是以一次送件,一起用掉今年跟明年的免稅額度,稱為連件).樓主案件應該可以做到免稅 .
2.土地增值稅:土地看持分幾平方公尺,以前次移轉之公告現值及現在之現值相減.及可得知增值多少.過戶前應向當地稅捐處申報.稅捐處會開出稅額,向銀行繳納即可,依你們是公寓大廈10年房屋,土地持分不多,如你們未曾擁有過房屋,再主張以自用住宅稅率計算(戶籍先遷入該房屋),稅額應該不高.
以下網站可以幫你試算:http://landp.kcg.gov.tw/landweb/land/callandtax.htm
3.契稅:依房屋課稅現值*6%計算.
4.市政事務所過戶規費及印花稅:地政登記規費 = (土地申報地價 + 房屋核定現值) * 1/1000 + 書狀費.印花稅依土地及房屋課稅現值1/1000計算(要買印花貼在地政事務所過戶送件書.並一併銷花即可)
5.送過戶案件前.記的向稅捐處查詢有否欠稅(無欠稅.稅捐處會在過戶送件書上蓋章註明本件無欠稅).
6.以上送件,老婆為受贈人可以自己送件辦理.如需請代書費用約在15000元到20000元不等.

以上希望對你有幫助~~!!!



Sam-Liu wrote:
Hi~ 各位大大小...(恕刪)
二親等間買賣沒有金流證明 沒有適切的購買力
樓主就等著補贈與稅補到爽

至於其他樓的樓主說的用公告現值做贈與的部份
要看公告現值是否低於220萬
可以在一次贈與額度內解決
不然一次不能解決 要跨到明年去的話
其成本計算 在房地合一稅制施行後 會很吃虧

建議樓主看公告現值是多少
如果今年額度內 那就用贈與
不然就做買賣
用現金搭配貸款的方式
你們付錢給岳母 岳母每年再用贈與還給你們
不過這也是要考慮岳母的身體狀況 和太太娘家兄弟姐妹的狀況
不必費心思研究,只有屋主才能辦理過戶
樓主說的狀況在我的親友間一直不斷的發生
長輩口頭禪:送屋,目的是要子女多盡孝道
要送,她就辦贈與登記過戶給你老婆就可

剩餘房貸320萬
她不需要找你們商量是否接收這個債務
當房子過戶給女兒你老婆後,抵押屋不變
你老婆作主,A續繳房貸,B不繳房貸售屋,
8年前我過戶我哥名下板橋的房子,市值約700(當時一起買也住在一起)
爬文一堆後,發現還是去地政問比較快
那邊的人很熱心教我流程,還一直叫我"自己跑"就好了
結果真的就寫寫單子,跑國稅局(房子用公告市價),再跑我哥的戶籍地(幹嘛我忘了)
當時代書報價(含稅)6萬上下
後來自己跑請了3次的半天,就搞定了(半天是因為我還要從林口去板橋跟新店)
全部只花了2.8萬(外加一張超速紅單....Orz)
後來公告現值並沒有超過門檻,所以免稅
lichujen wrote:
ryanku wro...(恕刪)


大大要不要先看看遺贈稅法再來說啊!?

關鍵字「視同贈與」

你當賦稅署當初在訂法時可能沒想到假買賣真贈與這點嗎?
我之前也自己辦過過戶,父母親將房產過戶給我,也是考慮贈與或買賣,地政局建議我用買賣因土增稅可以用一生一次,但到國稅局時國稅局會查是否真是買賣或贈與,若是買賣需提出金流匯款證明,因無法提出證明國稅局認定是贈與,但因土地及房屋公告現值未超過每年贈與金額上限故免稅,國稅局真的不是吃素的。
請依以下幾個步驟進行:
1.二等親人間的過戶(如:遺產稅 贈與稅 或 買賣)和市價是不相關的.
2.價格請參考地價和屋價的公告市值.
3.我相信市價為1200~1300萬,公告價不可能這麼高,也許落在600萬左右.就假設是600萬.
4.房貸剩320萬,那就是贈與為600萬-320萬=280萬
5.每年的贈與額為220萬,先部分過戶220萬,第二年在過戶60萬元.代書費約3~5萬(含過戶)


6.第二種方法:或者由你的岳母先過戶一半的權利給你岳父.然後由岳父岳母同時過戶給你老婆.

記得:如果買賣的價格低於公告價,國稅局會認為差額為贈與.

還有二等親之間盡量不要用買賣,因為帳戶會被監控(資金流向).

如果公告價有1200萬,那市價就有2000~3000萬以上了.
我也想問問
去年買了一問預售屋,明年年中交屋
當初是我爸去跟代銷殺完價後馬上簽約(我人在國外)
所以這間算是我爸的,頭期款與工程款也是我爸繳的
預計交屋時再將房子轉到我名下,並由我戶頭的錢繳交尾款
交屋前大概已付給建商的總額會是200多萬
當初代銷是說我爸有一次機會可以轉房屋給小孩不用付額外的稅(我爸轉述的我聽不懂)
所以是否真的都不用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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