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哥大 wrote:現在太多人大筆的都握在手裏等時機..... 嘿嘿 等時機 沒錯絕佳好地點的 土地 店面 工業用地 有一定價格修正 就該進大樓 華廈 公寓 套房 商辦 以後就是 慢慢等 慢慢等 不知何年
明年一月一日應該會有離婚潮。夫妻6年一間自住400萬免稅,但離婚後就能各自一間400萬免稅,算你有80歲的命,應該還能再炒個7-8間房。家裡人越多,每人名下一戶房,6年後就都可以賣掉適用優惠稅率嗎?新制中400萬的免稅額,6年內只能用一次。譬如105年的時候,王董跟王太太個自買了一戶房子,如果他要符合這個自用的要件的話,那第一次賣房子的時間,就是105年加6,111年賣掉房子,他才能夠適用這個優惠的稅率,但是王太太也不是105年也持有一戶嗎,如果王董在111年已經賣了這房子,王太太只能等到117年,就是111年加6,才能再用這個優惠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