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mi 琪 wrote:
呆灣錢淹腳目的時代已經過去瞜,金融流出台灣13兆...(恕刪)


才13兆?

光是炒人民幣存款都有3000多億人民幣.
有一說含隱性人民幣都是近6000億..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豪哥大 wrote:

現在太多人大筆的都握在手裏等時機.....



嘿嘿 等時機 沒錯


絕佳好地點的 土地 店面 工業用地 有一定價格修正 就該進

大樓 華廈 公寓 套房 商辦 以後就是 慢慢等 慢慢等 不知何年









明年一月一日應該會有離婚潮。

夫妻6年一間自住400萬免稅,

但離婚後就能各自一間400萬免稅,

算你有80歲的命,應該還能再炒個

7-8間房。


家裡人越多,每人名下一戶房,6年後就都可以賣掉適用優惠稅率嗎?
新制中400萬的免稅額,6年內只能用一次。譬如105年的時候,王董跟王太太個自買了一戶房子,如果他要符合這個自用的要件的話,那第一次賣房子的時間,就是105年加6,111年賣掉房子,他才能夠適用這個優惠的稅率,但是王太太也不是105年也持有一戶嗎,如果王董在111年已經賣了這房子,王太太只能等到117年,就是111年加6,才能再用這個優惠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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