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涉及廣告不實該如何求償(感謝版友們的建議, 附上心得)

如果最後發現只有 廣告不實或是詐欺行為 ,為了大眾的利益,就只能不斷檢舉他。 就當作 做善事。

水語貓靈 wrote:
好的, 我再去市政...(恕刪)


找免費就知道家裡沒錢
難怪一天到晚想要跟人家拿錢
貪心
坦白說我是一點也不相信買房的原因是因為「對面有個車位可以租」就買了?

完全沒有考量房子的地理位置、是否在學區?以及其他條件?

樓下的你信嗎?
您的地變成水利地

您不會不爽嗎?

gogopeg wrote:
水利地是地目而不是告...(恕刪)
這根本沒甚麼好求償的吧 那塊地本來就不是你的 也不是你想買就能買到的

都只怪自己貪心 就乖乖花錢租車位吧

水語貓靈 wrote:
今年八月有購買了一間中古屋, 當時房仲的廣告單(我們還有留著), 註明住家對面有一塊水利地可停兩台車,
, ...(恕刪)



如您所言.房仲廣告並沒有廣告不實

1.水利地的確可停車
2.房仲.原屋主沒說地是他自己的.
3.水利地的確有出租當停車使用....

不爽的話
可以告地主違規使用土地.收取租金
不過您在當地可能就"黑"了....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樓主要不要把廣告單貼出來讓大家判斷一下,不然很難給建議。可以把地址蓋起來。
水語貓靈 wrote:
......

也像某樓友提到我們當初就是認為這塊地屬政府機關,

就算花錢租用也與法有據, 不會被亂喊價以外, 還有機會買下來,

(老實說已經被地主漲價了, 先前說一個月租1500, 現在直接喊一年21000)(恕刪)


就算是政府機關的地......
樓主也僅可以向該土地管理機關申請承租,並經該機關評估同意後,
再依據「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以「至少申報地價*5%為底價」辦理「公開標租」。
(參與投標者價高者得,搞不好年租金比2萬1,000元高,而且最後不一定是樓主租到)
至於讓「個人」買下來的機會,照目前的政策方向及相關規定,機率趨近於零~

所以,以後就算真的要買的房子有對面或旁邊是閒置的國有地,有什麼規劃,也要先弄清楚相關規定及辦法來判斷是否可行,以免得不償失......
請問買賣契約中有包含那塊可停車的地嗎?若有,那求償有理。若無,只能說樓主想太多了。還是當初房仲暗示你,那塊地可以給你免費或付費當私家停車?誠如樓上各位先進,房仲沒有廣告不實.那地確實可以停車。如果有暗示你免費,你難道不會起疑嗎?天底下有這種好康的?暗示你需付費,難道你不用先查價錢嗎????


通常 買方告仲介的勝算都是很高的
只是看你是要拿回錢不買這間房子了
還是要仲介吐出服務費 or 外家賠償
就看你是要達到哪個目的吧 如果你又不小心可以舉證的出仲介有告知你那塊水利地是你可以使用 但沒卻告知你它另有地主
(找代書配合的律師應該會比較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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