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鍵盤分析師 wrote:
就是怕改建後,鄰居因為看我們蓋的美淪美煥,想要分杯羹,然後我們就被整啦.
並沒有給租金,原因是好幾代前祖先跟鄰居不知怎麼協議就變這樣
目前土地上的房子,破舊不適合住人,所以我想鄰居才沒說什麼...
所以或許你可以先回答一下一個重要的部分,供這裡版眾參考:「目前你以祖先不知原因協議情況下,並未付土地租金予鄰居(不管該房子有無住人),未來改建後你也許將要正式負擔起該1/4土地的合理租金,以作為通行用途,這點你同意嗎?或著在你的認定下,對方即便看到你蓋上漂亮房子後,依舊要將自身預定徵收的道路用地免費讓你使用通行?」